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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
    5111012020000708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眉山精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南街153号诗书西苑22栋*单元2层     中标(成交)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第二次)
服务范围:对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域提供安保服务。
服务要求:1、人员配置要求及人员素质要求:保安8名;安保人员年龄在30至50岁之间,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安保工作经验。主管人员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管理能力,严格管理,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强,责任心强,具有较强敬业精神。保安人员应具备由公安系统认可的保安培训学校颁发的“保安员证”。
2、门岗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1)主要职责是实施大门24小时值班及办公区域的巡逻。礼仪岗位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实行站岗制,登记岗位实行座岗制,并负责人员引领。
(2)熟悉采购人基本情况,包括工作人员的数量、相貌特征、常规出入时间及周边环境的掌握了解。
(3)谢绝外来人员推销,阻止其他闲杂人员进入院内,来访人员需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遇上级领导或前来指导、参观的社会各界人士,应立即敬礼,并将人数、单位等情况做好记录备查,引领客人到相关部门。
(4)对外来车辆必须进行仔细检查、登记车牌号,严格控制噪音污染,防止院内车辆人为破坏和被盗,若有车辆损坏、被盗,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严格做好物品出门登记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保安部处联系。
(6)根据采购人安排,服从调配,做好采购人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8)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应急事件,出现故障及时向采购人相关部门报修。
(9)协助做好群众上访人员接待和登记工作,防止群众性暴力事件发生和升级。
3、巡逻管理要求
(1)对采购人办公区域内进行24小时安全巡查,重点部位如财务室、机房等应重点查看。
(2)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公共设施有无损坏,有无破坏绿化设施,有无人员翻越围墙现象,有无损坏院内景观乱画、乱写现象,办公楼门窗、灯关否,有无可疑人员,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值班、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视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
4、消防管理要求
(1)建立消防组织机构,确定义务消防人员名单。
(2)配合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消防演练,让员工熟悉消防程序。
(3)每月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
5、应急处理
(1)建立突发事件反应预案,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井然有序地处理突发事件,在最大限度内控制事态的发展。
(2)建立火灾反应预案,以便火灾发生时迅速地进行扑救工作,在最大限度内减少损失。
(3)合同期如果发生突发事件(火灾、争吵、打架等),安保人员须在5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并积极参与处理(报警、制止),如消极处理或不参与突发事件而使事态扩大而产生的费用,成交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采购人财产安全要求
(1)建立采购人财产安全巡查机制,对园内重点区域、重要设备重点巡查。
(2)对出院门的贵重物品进行必要的巡查机制,并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做好记载把好出门关。
(3)由于工作不到位所造成的财产损害、被盗,安保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依照保安服务合同提供防范性安全服务,维护单位的安全和秩序,防止守护目标受到不法侵害或灾害事故的损害,有效避免因服务提供方或保安人员责任造成客户经济损失,满足单位安全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吴凤琼、赵鹏、白振宁(业主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89号西城国际14楼14—1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文件咨询)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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