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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泊车收费管理澄清公告(第1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繁昌县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泊车收费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WH10CG2020FW81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繁昌县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泊车收费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投标人资信及获奖情况
5分
(1)投标人获得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得1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2)投标人获得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获得过权威政府机构部门颁发的停车领域的科学技术奖励或表彰的,国家级或国家部级的得3分,省级的得1.5分,市级的得0.5分。
业绩
12分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区县级或以上政府类建设运营服务一体的智能停车收费服务项目,项目规模在1800个车位数及以上、包含固定停车场和路边停车、且路边停车采用含高位视频方案的(不包括纯人工方式或纯人工手持终端),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12分,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路边停车未采用高位视频方案的不得分。
合同中至少需体现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车位数量、车位管理相机数量、双方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合同关键内容,合同不能体现的部分需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公章。
备注:①提供的业绩为同一项目划分标段(包)的,仅作为一个项目计算得分,不再重复计分;②以上业绩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移交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综合实力情况
10分
(1)投标人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能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能力标准符合性证书一级的得4分,二级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云计算服务能力,能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符合型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的,得4分,四级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CMMI 5级证书得2分;CMMI 4级证书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
投标人资信及获奖情况
5分
(1)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得1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2)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过权威政府机构部门颁发的停车领域的科学技术奖励或表彰的,国家级或国家部级的得3分,省级的得1.5分,市级的得0.5分。
业绩
12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区县级或以上政府类建设运营服务一体的智能停车收费服务项目,项目规模在1800个车位数及以上、包含固定停车场和路边停车、且路边停车采用含高位视频方案的(不包括纯人工方式或纯人工手持终端),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12分,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路边停车未采用高位视频方案的不得分。
合同中至少需体现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车位数量、车位管理相机数量、双方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合同关键内容,合同不能体现的部分需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公章。
备注:①提供的业绩为同一项目划分标段(包)的,仅作为一个项目计算得分,不再重复计分;②以上业绩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移交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综合实力情况
10分
(1)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能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能力标准符合性证书一级的得4分,二级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应具备较强的云计算服务能力,能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符合型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的,得4分,四级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CMMI 5级证书得2分;CMMI 4级证书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龙亭东路2号(钢铁厂安置小区17号办公楼2楼)
联 系 方 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濡须路1# 
联 系 方 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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