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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财政审批编号:临[2020]12519号),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JS2020024
二、磋商项目概况:数字文化馆平台建设,详见磋商需求(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资质:具有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21日每天8:30—16:30。
    2、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www.zcy.gov.cn/。
3、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项目文件获取”菜单中选择项目,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在磋商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1、本项目于2020年9月21日下午15:00时整磋商响应截止。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还应于2020年9月20日下午17:00时前递交以jmbs和PDF格式保存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 盘)一份。考虑疫情情况,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 盘)建议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顺丰、EMS优先),邮寄地址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海明商住广场D幢601室)收件人:史先生,电话:13738220511),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到付件拒收。
4、通过邮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 盘)的供应商,需留足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注: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六、磋商响应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0年9月21日下午15:00时整(北京时间)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举行。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潜在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4、因本次竞争性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
5、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7、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8、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及《浙江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0、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72-2110770                      
质疑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2-2266739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幸建军                     联系电话:0572-2522080
质疑联系人:蒋晓峰                联系电话:13967279333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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