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彭溪兴崇村节点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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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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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彭溪兴崇村节点绿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4222020000668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彭溪兴崇村节点绿化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
最高限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9月10日到2020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四川政府采购网 | ||
方式: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获取。(本项目资格预审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参加)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附件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审查供应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所需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要求则结论为通过。 |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
应在2020年09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东坡湖广场3栋3层7、8、9号 |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9月17日前 | |||
九、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鼓励环保政策:《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4)监狱企业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5)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6)对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优先成交资格(若成交候选人在技术、服务及价格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企业优先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7)民营经济扶持政策: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采贷”工作的通知》(眉财采〔2019〕3 号)文件要求,支持“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采购网”—“相关模块”—“政采贷”。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 ||
地址: | 眉山市彭山区寂照街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正建聚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东坡湖广场3栋3层7/8/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28389588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