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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电子通信产业园二期厂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沭阳电子通信产业园二期厂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4424001002
沭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沭阳电子通信产业园二期厂房建设工程已经沭开经审[2020]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电子通信产业园二期厂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位于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北侧、瑞声大道东侧
1.2 项目规模:
建设4层框架结构厂房5栋(其中6#厂房、7#厂房、8#厂房、9#厂房含预制混凝土构件)及厂区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5.587142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3100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
450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期支付工程监理费用,监理的工程主体全部完成,支付工程监理费的3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并将主体工程相关监理资料整理装订整齐交付招标人及城建档案馆后,支付工程监理费的30%;配套及附属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整理装订整齐交付招标人及城建档案馆后,支付监理费的20%;每次付款按工程中标价×中标费率支付;余款在全部工程审计结束后,且工程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无监理缺陷责任30日内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因施工工期顺延导致监理服务期增加的,监理费不予增加。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沭阳电子通信产业园二期厂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符合条件的均可对上述 1 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招标内容:本项目图纸设计会审、土建安装施工、配套及附属等全过程监理及审核完善竣工资料并完成移交档案馆,协助业主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竣工验收等。
1.7 招标人设定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结算价的1.27%。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一致地方以此规定为准。)
4.4 其他要求:
4.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4.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7 项目总监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 3 个月及以上;
4.4.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9 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5日 09:00至2020年09月14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8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沭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沭阳县迎宾大道611号
地 
址:
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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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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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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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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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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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22360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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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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