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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编号:JH20-210123-00319)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8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23-00319
项目名称:康平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
预算金额: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康平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将康平县检察院室藏诉讼档案和文书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专业)乙级(含)以上的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4日至 2020年9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党校院内)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交易部3楼开标室(轻工路2号、原党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须电话咨询。报名时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请把报名材料发到我中心邮箱, 并电话确认。具体接收时间以收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时间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 迎宾路10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址: 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党校院内)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758692505@qq.com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17521386008
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2020-09-04
 
 
关联计划 附件: JH20-210123-00319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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