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电子阅报栏内容宣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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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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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采购电子阅报栏内容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电子阅报栏内容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 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 说明:
《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机关报、中国第一大报,具有其他媒体不可比拟的媒体公信力。人民日报数字传播(广东)有限公司是人民日报社旗下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依托人民日报独有的政治及资源优势,通过在广东省内的电子阅报栏及移动客户端阅读,实时传递人民日报、中央和省市党报信息。中共中央办公厅连续十一年发文支持,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于2019年6月17日发出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各区党委宣传部支持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建设。
根据人民日报数字传播(广东)有限公司授权,广州欣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广东省各级政府单位内容宣传服务对接单位且不可转授权,旨在通过该公司布设电子阅报栏建设拓展党的思想文化阵地。在广州市,广州欣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人民日报数字传播(广东)有限公司授权提供的内容宣传服务,具有独有的政治和资源优势是不可替代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欣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1201房自编1201单元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9 月 05 日 至 2020 年 09 月 11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电话:李女士 020-87651688-179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南沙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0-3907808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采购电子阅报栏内容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电子阅报栏内容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 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 说明:
《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机关报、中国第一大报,具有其他媒体不可比拟的媒体公信力。人民日报数字传播(广东)有限公司是人民日报社旗下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依托人民日报独有的政治及资源优势,通过在广东省内的电子阅报栏及移动客户端阅读,实时传递人民日报、中央和省市党报信息。中共中央办公厅连续十一年发文支持,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于2019年6月17日发出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各区党委宣传部支持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建设。
根据人民日报数字传播(广东)有限公司授权,广州欣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广东省各级政府单位内容宣传服务对接单位且不可转授权,旨在通过该公司布设电子阅报栏建设拓展党的思想文化阵地。在广州市,广州欣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人民日报数字传播(广东)有限公司授权提供的内容宣传服务,具有独有的政治和资源优势是不可替代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欣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1201房自编1201单元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9 月 05 日 至 2020 年 09 月 11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电话:李女士 020-87651688-179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南沙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0-3907808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