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沙湾公安局新建沙湾、嘉农、太平派出所勘察设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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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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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511111202000053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沙湾公安局新建沙湾、嘉农、太平派出所勘察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众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11号商环境B3 中标(成交)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沙湾公安局新建沙湾、嘉农、太平派出所勘察设计
服务范围:完成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1)质量要求:能够满足建筑工程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四川及地方的技术规范要求。
(2)成果内容:地形图测绘;勘察报告包含初勘报告、详勘报告;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等工作。。
(3)成果形式:1:500地形图文件、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成果纸质文件各8份,电子文档各1份。
(4)成果提交:按照行业规范提交经业主审查通过的勘察设计合格成果,包括 勘查报告、施工图设计等;并无偿配合业主部门指导后期施工和不可抗因素调整。
服务时间: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在方案通过沙湾区规划委员会评审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履约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以及行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李晓玲(SC1115630)陈璇(SC1115139)张云海(SC1112934)毛健(SC1117000)李天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15000元整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地址: 乐山市沙湾区金盾路1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乐山市柏杨中路15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乐山市中医院对面)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11111202000053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沙湾公安局新建沙湾、嘉农、太平派出所勘察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众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11号商环境B3 中标(成交)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沙湾公安局新建沙湾、嘉农、太平派出所勘察设计
服务范围:完成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1)质量要求:能够满足建筑工程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四川及地方的技术规范要求。
(2)成果内容:地形图测绘;勘察报告包含初勘报告、详勘报告;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等工作。。
(3)成果形式:1:500地形图文件、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成果纸质文件各8份,电子文档各1份。
(4)成果提交:按照行业规范提交经业主审查通过的勘察设计合格成果,包括 勘查报告、施工图设计等;并无偿配合业主部门指导后期施工和不可抗因素调整。
服务时间: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在方案通过沙湾区规划委员会评审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履约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以及行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李晓玲(SC1115630)陈璇(SC1115139)张云海(SC1112934)毛健(SC1117000)李天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15000元整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地址: 乐山市沙湾区金盾路1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乐山市柏杨中路15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乐山市中医院对面)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