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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交安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
    5113012020603815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交安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南充路邦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龙吟路33号1幢1单元37层     中标(成交)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交警支队市区交安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交警支队市区交安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涵盖基础信息管理、日常巡逻检查、故障维修等服务;服务要求:1、基础工作:
(1).负责电子警察、信号灯及信号控制器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录入。
(2).负责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控制器等外场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和运行情况的收集、汇总、更新、管理相关信息台账;
(3).负责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控制器等外场设施设备结构、电路、防雷等安全检查和处置,保持外观整洁;
(4).紧急情况下,提供临时供电设备供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控制器等外场交通信号灯用电;
(5).根据采购方要求,设置、安装、调试(调整)、迁移、拆除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控制器等外场设施设备;
(6).检查各设备及其线路标签是否清晰,对不清晰、脱落、无标签等问题进行维护;
(7).对外场杆体、箱体及附属金属件进行巡检,对外场设备金属部件进行防锈保养;
(8).建立明确的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建立相应的应急服务机制与管理制度。
2、巡检、巡查工作:
(1).负责对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控制器等外场设施实行7×24小时不间断巡检、巡查;
(2).每天上午8:00至12:00点,下午15:00点至17:00必须实行车巡,其他时间可以采取网络巡查、电话巡查等方式进行巡查;
(3).每天必须同时有二个车巡队伍进行巡查;
(4).车辆巡查每天巡查的公里数不得低于六十公里,点位数不得低于100个;
(5).对巡检、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简单故障应及时现场处理,对不能现场处理的应当限时处理;
(6).巡检、巡查队伍需配备12名专职巡检、巡查人员;
(7).巡查、巡护队伍必须配备三台具有GPS定位功能的巡护车辆。
3、维护、维修:
(1).供应商必须稳定的服务团队支撑:本项目需要有稳定的及时响应的专业服务队伍,以长期保证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应商应当在本项目范围内设立本地运维机构或服务机构,且该机构应当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车辆,具备后期提供运维服务的条件;并建立故障申报热线电话,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响应:一般情况下,在15分钟以内响应;
(2).供应商必须提供6名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维护人员;
(3).供应商应在用户处派驻一名工程师及常驻人员并提供日常维护服务;服务期间供应商驻场服务人员须接受采购人管理并配合采购人开展业务培训;
(4).每月对项目设备全面分析巡查,解决潜在的问题或故障;
(5).外场设备校时检查,确保前端点位系统时钟与北京时间的误差不超过0.1s;
(6).负责前端硬件设备的支撑软件版本升级,按照用户要求提供相关硬件设备的数据接口;
(7).配合采购人完成特定要求的设备维修、维护工作,每年重要节假日(“五一”、“十一”等)、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特定的巡查、维修、维护、清洁、保养、技术支持和现场保障服务等工作;
(8).配合采购人完成特定要求的设备功能、技术参数的调整和优化;
(9).负责故障设备的检修,对于更换部件的,负责故障诊断、送修和安装调试;
(10).每次维修、更换后,维保服务方应填写故障维修、更换清单,经采购人验收签字确认;
(11).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规程,承担维护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作业结束后,保持现场清爽、干净,不得遗留垃圾、作业工具等。
(12).招标文件中未详尽事宜,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进行调整和增加;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验收标准: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王樗(组长)、张东、范文渊、唐家明、唐文雄(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费用根据实际中标总金额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49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质疑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2、投诉联系人: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2666926,地址:南充市市政府新区2号楼。3、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 联系人:吉莎 联系方式:手机:18781775565,座机0817-2332237 地址:金泉路248号交通银行 2、四川天府银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普惠金融事业部清源片区组 主管陈钟 18180171112,座机:0817-2609820。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滨江南路二段78号滨江印象1号楼7层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女士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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