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任村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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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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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林州市任村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任村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XCT-2020-100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完成时间:5日历天
四、评标日期:2020年9月11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8月31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中标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制价(元)
中标金额(元)
1
林州市任村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郑州豫康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杨君北路北黄家庵东路东A座11层1107号
91410100330093203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131000元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林州市任村卫生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任村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磋商文件.pdf
一、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任村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XCT-2020-100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完成时间:5日历天
四、评标日期:2020年9月11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8月31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中标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制价(元)
中标金额(元)
1
林州市任村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郑州豫康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杨君北路北黄家庵东路东A座11层1107号
91410100330093203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131000元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林州市任村卫生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任村卫生院救护车采购 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