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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荔湾区海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机电安装与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荔湾区海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机电安装与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00GZ1839
项目名称:荔湾区海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机电安装与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4484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4484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内容:荔湾区海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机电安装与服务)。 最高限价: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5元。 数量:1项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本项目为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业务用房,按要求设计为医疗(不含洁净区域)及业务用房。包括配电安装、弱电安装、给水工程、卫生间排水、排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20〕38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7.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10.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8日  至 2020年09月0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方式:1.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另加60元人民币邮寄费)。2.网上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报名资料通过后,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磋商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西浦路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20-3720948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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