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栖镇柴家坞村法治广场设计、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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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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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现就塘栖镇柴家坞村法治广场设计、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塘栖镇柴家坞村法治广场设计、制作采购项目(编号:塘栖镇2020村购004 )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以设计为主体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后的制作和采购,以及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清单中的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货物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预算金额 55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注册地在浙江省范围内,营业执照内有广告设计、制作类等,并有足够能力实施本项目设计、制作、采购的企业。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 2020 年6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塘栖镇重阳路59-77号B幢403室)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报名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时(注: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直接领取招标文件)。
六、报名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七、疫情防控期间,开标需采取以下防疫措施,参与投标人员必须遵守:
1、取消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原则上仅限派1名授权代表到场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参与招投标人员(含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投标人代表)总数不超过10人,其他投标人代表递交完毕后立即离场。
2、进入交易场所(含开标室、评标室等)人员应当携带《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 、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3、开标前后对开评标场地等进行现场通风、清洁、消毒等处理。
4、其他开标时因突发情况采取的必要防疫措施。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按杭建研发〔2020〕41号规定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余杭柴家坞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年 6 月 12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塘栖镇柴家坞村法治广场设计、制作采购项目(编号:塘栖镇2020村购004 )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以设计为主体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后的制作和采购,以及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清单中的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货物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预算金额 55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注册地在浙江省范围内,营业执照内有广告设计、制作类等,并有足够能力实施本项目设计、制作、采购的企业。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 2020 年6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塘栖镇重阳路59-77号B幢403室)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报名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时(注: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直接领取招标文件)。
六、报名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七、疫情防控期间,开标需采取以下防疫措施,参与投标人员必须遵守:
1、取消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原则上仅限派1名授权代表到场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参与招投标人员(含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投标人代表)总数不超过10人,其他投标人代表递交完毕后立即离场。
2、进入交易场所(含开标室、评标室等)人员应当携带《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 、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3、开标前后对开评标场地等进行现场通风、清洁、消毒等处理。
4、其他开标时因突发情况采取的必要防疫措施。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按杭建研发〔2020〕41号规定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余杭柴家坞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年 6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