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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松阳县财政局关于松阳县2020年部门(单位)绩效抽评1个的在线询价终止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松阳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单位)绩效抽评
询价单编号 32020090844282679 采购目录 绩效评价服务,绩效评价服务 项目优先级 非紧急
报价开始时间 2020-09-08 14:49:17 报价截止时间 2020-09-11 15:00:00 采购单位 丽水市松阳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33112433500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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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预算总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规模要求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询价商品清单


商品名称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建议品牌及型号 数量 控制总价(元)
松阳县2020年部门(单位)绩效抽评 主要参数:一、询价采购标的
按照不少于10%覆盖面的要求,从2019年县级部门(单位)完成的所有预算绩效自评项目中,抽取14个部门(单位)80个项目开展绩效抽评(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营业执照、并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
2.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3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执业3年以上;
3. 拥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包括条件2在内)的人数在8人以上;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近3年来无不良记录。
三、工作要求
本次绩效抽评采取全部委托的方式,承担第三方评价工作的受托机构独立开展绩效抽评。具体要求:
(1)成立抽评工作组。中标人应及时成立绩效评价小组,按规定要求确定项目负责人、主评人员、评价助理,并明确具体职责分工,报松阳县财政局审核。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需增减、变更人员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2)中标人要按照《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单位)自评项目财政再评价工作的函》(松财绩效函〔2020〕36号)的要求开展绩效抽评工作。深入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对实施单位进行走访调查,到现场采集基础数据、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和调查,全方位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绩效抽评报告,并按主管部门出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复核分析、绩效复核结论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绩效抽评报告于11月10日前提交县财政局。
四、违约处理
中标人在绩效抽评过程中应主动加强和县财政局的沟通和联系,应按照协议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绩效抽评工作,提交报告。对绩效抽评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逾期提交报告的,延期每一天按标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中标人未按照双方确定的要求开展绩效抽评和监督检查的,酌情扣减委托费用;
3.重大事项漏评、隐匿被评价检查单位重大或有事项等问题之一的,视为不合格报告,责成重新评价和检查;
4.中标人有重大失信行为的,抄告当地主管部门。
其他未列明事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次要参数:

1.具有营业执照、并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
,2.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3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执业3年以上;
,3. 拥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包括条件2在内)的人数在8人以上;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近3年来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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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松阳县2020年财政绩效抽评采购方案.doc
2020年度松阳县绩效抽评项目表.xls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单位)自评项目财政再评价工作的函.doc

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合同生效后4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浙江省 丽水市 松阳县
西屏街道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95号,县财政地税局
备注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本次绩效抽评采取全部委托的方式,承担第三方评价工作的受托机构独立开展绩效抽评。具体要求:
(1)成立抽评工作组。中标人应及时成立绩效评价小组,按规定要求确定项目负责人、主评人员、评价助理,并明确具体职责分工,报松阳县财政局审核。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需增减、变更人员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2)中标人要按照《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单位)自评项目财政再评价工作的函》(松财绩效函〔2020〕36号)的要求开展绩效抽评工作。深入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对实施单位进行走访调查,到现场采集基础数据、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和调查,全方位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绩效抽评报告,并按主管部门出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复核分析、绩效复核结论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绩效抽评报告于11月10日前提交县财政局。
四、违约处理
中标人在绩效抽评过程中应主动加强和县财政局的沟通和联系,应按照协议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绩效抽评工作,提交报告。对绩效抽评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逾期提交报告的,延期每一天按标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中标人未按照双方确定的要求开展绩效抽评和监督检查的,酌情扣减委托费用;
3.重大事项漏评、隐匿被评价检查单位重大或有事项等问题之一的,视为不合格报告,责成重新评价和检查;
4.中标人有重大失信行为的,抄告当地主管部门。
其他未列明事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成交结果信息
结果 重新询价 备注

参与报价供应商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时间
1 *** 2020-09-11 11:10:16
2 *** 2020-09-08 17: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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