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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经开区中关村信息谷项目中关村信息谷一期西鼎众合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关村信息谷一期西鼎众合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关村信息谷一期西鼎众合产业园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审[2020]18号文及株发改审[2020]164号文,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招标人为株洲市国投国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关村信息谷一期西鼎众合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株洲经开区玉龙路与卧龙路交汇处西北侧
2.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标准厂房、智能厂房、生产配套服务用房、科研中心办公楼、园区架空层、地下室(含人防工程)以及园区供配电、给排水、暖通等配套生产设施与区内道路、绿化、景观、特型景观建筑等室外工程。项目用地面积52443.81㎡(约78.68亩),总建筑面积110183.66㎡,其中:标准厂房建筑面积43126.56㎡,智能厂房建筑面积13992.18㎡,生产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0701.17㎡,科研中心办公楼建筑面积23244.08㎡,架空层建筑面15543.67㎡,地下室3480㎡。项目总投资65702万元,其中工程费4686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包括设计工期和监理服务期;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包含相关部门审核批复时间);监理服务期限:以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施工的累计工期另加质量保修期二年。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设计服务: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具体范围包括本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等服务。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不含二次精装修)、绿色建筑、人防、幕墙(含雨棚)(深化设计)、钢结构(如有)、景观绿化(如有)、红线外外电、地下停车场以及附属设施等专项设计。
监理服务:本项目红线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室外附属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修(不含二次精装修)、高低压配电工程、红线外外电等)及重要设备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的所有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监理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如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则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职务。
3.1.6财务要求:√不提供。
3.1.7业绩要求:
√ 提供:近 5 年已完成的项目不少于 1 个监理类工程业绩;不少于 1 个设计类工程业绩。(注: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近5年”均指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
监理入围业绩是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含监理)。
设计入围业绩是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含设计)。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具有 监理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20年 9 月 22 日~2020年 10 月 12 日 9 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答疑”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保证金
5.1 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10 月
 12 日 9 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六楼开标区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cn)、《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网址:http://ylsfq.zhuzhou.gov.cn)上发布。
8.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9.项目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2868968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株洲市国投国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华晨金茂尚都A座503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2368755928@qq.com
 
 
附件: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附件2: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不是来自疫区人员;②来自       (省、市)身体健康的人员;③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没有接触史;④不曾是确诊治愈病例或疑似病例或解除医学观察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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