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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虾稻共作”产业运营及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ZJY2020012
二、项目名称:利辛县“虾稻共作”产业运营及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禹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和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万祥花园商贸城3号楼1-2层(联合体牵头人)和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联合体成员)。 
中标(成交)金额:1、“旱改水”指标收益分配投标人报价(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亩
2、实施项目投入的资金 2 亿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利辛县“虾稻共作”产业运营及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服务期(工期):1万亩虾稻共作区租赁及种养殖经营期:10年。旱改水项目建设期730日历天,指标交易期:1095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
 倪其新(组长)、史明礼 、 于世发、程立云、蒋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41.55万元;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8月11日
3.招标(采购)日期:2020年9月15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三)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材料;
 (六)被否决投标单位:蒙城县惠农植保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资格性检查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利辛县土地复垦整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前进路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18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招标文件-利辛县“虾稻共作”产业运营及耕地提升改造(旱改水)项目.docx中标(成交)结果公告.doc
 
 
利辛县土地复垦整理中心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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