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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西北片引江区域供水三期(输水)工程十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通市西北片引江区域供水三期(输水)工程十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西北片引江区域供水三期(输水)工程十标段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如海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通市西北片引江区域供水三期(输水)工程十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桃园镇
2.1.2建设规模:实施内容:13000立方米清水池2座、1038.2平方米增压泵房及吸水井1座、262.34平方米加药间1幢、2121.97平方米综合楼1幢、36平方米门卫1幢、8米电动大门1樘、5490平方米沥青道路、802米围墙、10500平方米绿化。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6667.64万元
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 2021年7月11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南通市西北片引江区域供水三期(输水)工程十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R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单项合同规模10万吨/日及以上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特指给水厂或给水泵站)。如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此项。
注:⑴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⑵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⑷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⑸项目负责人、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项目负责人、规模内容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3.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3.3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及组成单位均需提供此项。
3.3.4财务要求:
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经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2019年度财务报告未及审计,则须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未及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且资产负债表体现的企业净资产应大于等于投标人相应资质标准的净资产额度,否则视为投标企业财务状况不佳,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此项。
说明:“资产负债表中体现的企业净资产应大于等于本项目投标人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额度”是指:若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则其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中体现的企业净资产应大于等于4000万元;若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则其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中体现的企业净资产应大于等于1亿元;以此类推。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额度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⑵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连续10日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单日存款余额均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和银行流水。若投标人提供的单日银行流水中显示有“冻结资金”,则投标人还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以证明该“冻结资金”不属于司法冻结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此项。
3.3.5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3.6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3.7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9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10月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如海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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