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南关村区域棚改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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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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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南关村区域棚改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南关村区域棚改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饶阳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饶阳县南关村区域棚改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为厂家的需提供原件,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安装C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在人员、机械设备和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被授权人持近6个月(2020年3月-2020年9月)社保缴纳凭证。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采购项目投标,只接收第一时间提出申请者。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18至2020-09-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09-27 00:00,地点为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南关村区域棚改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饶阳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饶阳县南关村区域棚改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为厂家的需提供原件,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安装C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在人员、机械设备和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被授权人持近6个月(2020年3月-2020年9月)社保缴纳凭证。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采购项目投标,只接收第一时间提出申请者。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18至2020-09-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09-27 00:00,地点为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饶阳县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麓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衡水市饶阳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北路3号上河原著小区23号住宅楼02单元0104室 |
邮编: | 0539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子邮件: | tianxiansheng7269@163.com | 电子邮件: | hbluyue@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天翼路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402021009300183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