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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闽侯县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乙方:福建心之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CXGC[CS]2020002的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闽侯县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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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200401 体育组织服务 体育组织服务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陆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指定时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总费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赛事活动的组织执行、现场布置、人员管理、裁判、医疗、安保、媒体宣传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招标编号为 [350121]ZSZB[GK]2019018的(2019年县全民健身运动会活动)项目的要求,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字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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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75 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提供下列单证和文件,由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75%的预付款。a.供需双方签订的有效经济合同正本壹份;b.由中标人提供的预付款支付报告正本壹份;c.金额为合同总价100%的正式发票。
2 25 中标人提供服务后,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提供下列单证和文件,由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25%的尾款。a.采购验收材料;b.由中标人提供的尾款支付报告正本壹份。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10、违约责任
(1)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合同之后,中标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构成中标供应商违约,应当全额返还预付款,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承办赛事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因为善后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含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费用;同时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罚。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5)乙方作为采购供应商,应对所有产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并对涉及第三人在合理使用产品过程中遭受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乙方应对土建施工的安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因为施工质量导致的安全承担民事责任。 (7)乙方应对因产品的、土建的、安装的缺陷、瑕疵、质量等安全导致的事件(事故)承担民事责任人。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诉讼(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 (8)甲方若因乙方产品的、土建的、安装的、知识产权的等缺陷、瑕疵、质量、侵权等安全事件(事故)而遭受起诉,因此导致的合理诉讼费用,包含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赔偿金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怠于承担时,甲方有权追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解除合同,返还预付款,赔偿损失; (2)承担本案侵权导致的诉讼责任、民事责任; (3)纳入诚信黑名单; (4)对甲方因为乙方侵权被追索而产生费用,包含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赔偿金等费用。。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主办单位:闽侯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14.2承办单位: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14.3时间 时间:2020年9月-12月 14.4地点 地点:由主办单位指定 14.5资格 (一)参赛队员为闽侯户籍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 (二)所有参赛队员应身体健康,有高血压、哮喘等疾病史、近期有运动损伤患者或其他可能由于参赛导致影响身体健康情况的不允许参赛。 14.6参赛办法 (一)各项目比赛参赛队伍数量按各单项竞赛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各项目比赛参赛运动员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则的规定执行。 (三)符合各单项竞赛规则规定的最低、最高年龄标准。 14.7竞赛项目 (一)“体育进企业” ①、与时俱进 ②、时代巨轮 ③、舞动奇迹 ④、摸石过河 (二)“体育进机关” ①、同舟共济 ②、众星捧月 ③、快乐大脚 ④、滚动乾坤 (三)“体育进社区” ①、一心二用 ②、企鹅漫步 ③、齐心协力 ④、超级障碍跑 (四)“体育进乡镇” ①、丰收的喜悦 ②、百步穿杨 ③、公鸡下蛋 ④、一锤定音 (五)“体育进校园” ①、象棋比赛 ②、围棋比赛 ③、校园百米定向比赛 (六)“体育进军营” ①、篮球比赛 ②、军地拔河比赛 (七)单列比赛项目 ①、乒乓球比赛 ②、羽毛球比赛 ③、门球比赛 ④、拔河比赛 ⑤、飞镖比赛 ⑥、跳绳比赛 14.8竞赛办法 (一)按照各项目比赛竞赛规则,总体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各项目竞赛规则及部分项目竞赛规则中的特殊规定。 14.9名次录取、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项目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二)各竞赛项目凡参赛人(对、队)数不足奖励名额的按实际参赛数减一录取奖励。 14.10赛事举办要求 (一)赛事项目的奖金费用总额不低于7万元,每单项必须设有奖项6个,并发放奖匾; (二)各单项赛事场地布置:每场赛事场地布置主背景尺寸大于等于10米*4米,成绩公告栏大于等于3M*3M,每个场地悬挂不少于2条横幅,尺寸大于等于10米*1米。另有音响、主持人等配备,另适当根据现场增加氛围布置; (三)裁判配备要求:总裁判长必须配备体育类国家级裁判,各比赛项目应根据具体比赛规模及要求配备足额裁判,并配备不少于1名单项国家一级裁判(不含无具体单项裁判等级要求); 14.11医疗安全保障: 必须为每场赛事根据时间、地点、人数购买公众责任险,并配备1名医务人员和应急药箱等药品,以及配备具有资质的保安2名以上(含2名); 14.12赛事宣传推广: ①、省、市 级电视媒体总报道不少于8则,其中“六进”六个项目赛事报道不少于1则,单列项目赛事每项不少于1则,总结性报道不少于1则; ②、福建日报、福州日报总报道不少于8则,其中“六进”六个项目赛事报道不少于1则,单列项目赛事每项不少于1则,总结性报道不少于1则; ③、网络媒体总宣传不少于8则; ④、县级媒体活动报道,每项都不少于1则; ⑤、交通要道或人行天桥横幅,10条; ⑥、每项赛事结束应第一时间(24小时内)将赛事简讯(图文形式)报送主办方。 (六)主办方有权对赛事项目在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设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各个比赛项目的举办地点根据主办方的指 定地点举办; (七)配合主办方做好人员报名工作,包括提供报名的平台、比赛秩序册的编制。 14.13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情况 主办方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情况决定举办时间,执行方无条件配合并服从。如受疫情和赛事周期时间等因素影响,主办方可决定暂缓今年的全民健身运动会的举办,并将顺延至2021年举办,执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按方案要求逐一落实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闽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乙方: 福建心之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闽侯县甘蔗街道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B区B3#6层20商务办公号房
单位负责人: 林升 单位负责人: 游燏辉
委托代理人:
王世冲
委托代理人:
李阿铮
联系方法: 0591-2207776
联系方法: 0591-8772699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屿支行
账号: 账号: 4299 5836 0204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签订日期:2020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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