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媒体生产发布系统运营与维护标段二公有备份云服务资源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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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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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网络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二、单一来源编号:HZWGXM2020-10-2
三、采购项目名称:融媒体生产发布系统运营与维护标段二公有备份云服务资源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1.根据2017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对系统和数据有容灾备份的要求,并且考虑到安全播出的需要。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
3.通过使用华通云公共云服务,原部署在华通云的融媒体内容管理平台和现部署在阿里云的为同一套平台软件,且华通云作为阿里云在华东地区的一个可用域,云基础底层为相同系统,网络架构相通,适合作为同城异地备份使用。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大清谷社区1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杭州网络广播电视有限公司邀请黄邦敏、张劲松、赵顺华三名专家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专家建议本项目由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承接。
相关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十、公告发布范围: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杭州文广网
十一、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 可以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杭州网络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之江路8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6室
投诉受理人: 虞先生
电话:0571-88761165
传真:0571-87630635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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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一来源编号:HZWGXM2020-10-2
三、采购项目名称:融媒体生产发布系统运营与维护标段二公有备份云服务资源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1 | 融媒体生产发布系统运营与维护标段二公有备份云服务资源 | 1 | 项 | 25万元/年 | 云计算产品/服务,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融媒体中心、杭州网络广播电视现有融媒体业务系统中,为保证业务的稳定性与可靠性,针对现有融媒体平台,依托公有云平台建设融媒体备份平台,与原有业务平台保持一致并对数据库内容进行同步,保障特殊情况出现时的业务稳定性。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1.根据2017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对系统和数据有容灾备份的要求,并且考虑到安全播出的需要。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
3.通过使用华通云公共云服务,原部署在华通云的融媒体内容管理平台和现部署在阿里云的为同一套平台软件,且华通云作为阿里云在华东地区的一个可用域,云基础底层为相同系统,网络架构相通,适合作为同城异地备份使用。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大清谷社区1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黄邦敏 | 高工 | 浙江商道舞台设计公司 |
2 | 张劲松 | 高工 | 浙报集团 |
3 | 赵顺华 | 副教授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杭州网络广播电视有限公司邀请黄邦敏、张劲松、赵顺华三名专家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专家建议本项目由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承接。
相关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十、公告发布范围: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杭州文广网
十一、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 可以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杭州网络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之江路8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6室
投诉受理人: 虞先生
电话:0571-88761165
传真:0571-87630635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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