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拜泉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20年第六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村内路工程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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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拜泉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20年第六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村内路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BQGCTP2020-001
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
谈判文件审查表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样本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拜泉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20年第六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村内路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GCBQTP2020-0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BQTP2020-001
2、项目名称:拜泉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20年第六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村内路工程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的1.2%(约24.7万元)
5、最高限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6、报价方式:折扣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A:投标单位在预算金额的基础上报折扣率。
B:供应商在系统中报价时,报价书和开标一览表的折扣率按小数格式填写(注:投标系统中只能填数字,无“%”)。例如折扣率为90%,填写0.9,报价系统中单位“元”,可忽略,如有疑问,请与软件系统联系。
7、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的1.2%×折扣率
8、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9、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至少独立完成一个不少于16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桥梁专业)。
3、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可不附安全、环保证书)。
4、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至少独立完成一个不少于16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取消报名,采用网上参与的方式)
1尚未办理证书的企业请点击如下链接办理注册入库
http://ggzy.qqhr.gov.cn/PSPBidder/memberLogin
请参考《主体申报操作手册》办理,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zwgk/001005/20171130/66fb6f1f-2f7d-4dd9-ad91-cbd0644723a3.html
2文件获取方式:文件获取方法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3.2章节,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bszn/20171127/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
3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拜泉县分网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
4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14点10分,请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响应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2、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请点击如下地址下载;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20190411/571736cf-cc57-4005-81b1-fe516e1aae56.html
3、响应文件制作后递交请参考手册第二章和3.5章节:http://ggzy.qqhr.gov.cn/bszn/20171127/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
4、逾期未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网上解密)
时间:响应文件提递交截止时间后开始解密。
地点:网上开启响应文件。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52-2799622,4009980000。
六、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0年9月25日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站、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进行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无纸质文件。
2.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本项目依照最低评标价法。
4.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品目清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5.关于澄清说明
5.1请供应商保持网络稳定并时刻注意系统提醒的消息(手动刷新页面),评标委员会若有需要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以系统提醒的消息,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说明。
5.2如果由于供应商电脑问题或网络不稳定导致无法收到澄清说明的待办提醒后果自负。
5.3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澄清说明的,后果自负。
5.4请供应商参考相关浏览器设置手册,提前将环境调试好。
5.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放弃响应,需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插入CA锁后取消上传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应当按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6关于递交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
6.1.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以下简称工具软件)生成的加密响应文件(.qqhrtf)请通过系统上传,。
6.2.请供应商务必使用企业锁生成响应文件,不要用法人锁生成响应文件。
7质疑
7.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2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质疑操作手册》在交易平台上提交《质疑函》。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向市交易中心提出。在交易平台上进行质疑的提出、受理与答复均须遵守《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质疑答复操作办法》(网址:http://ggzy.qqhr.gov.cn/zwgk/001002/20190430/0f636dd4-c5f6-4941-8d08-269f72320e8a.html)的规定。
7.3交易中心质疑受理联系电话:0452-279964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拜泉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地址: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刘女士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9月25日
重要提示
在成交(中选)结果公告发布以后,中标(中选)供应商有被质疑的风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质疑后,有可能依法暂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改变原中标(中选)结果。
在采购人与中标(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前,请中标(中选)供应商审慎进行各种经济行为(例如:备料、资金借贷、交纳定金等),尽量避免各种费用的支出。如果因为处理质疑暂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改变了原中标(中选)结果,导致原中标(中选)供应商提前支付的各种费用损失或者带来的其他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原中标(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供应商
1. 合格投标商的范围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信誉良好,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且能满足招标项目具体要求的供应商。
1.2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
2.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后附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3.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
3.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B 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
5.1 谈判文件的制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
5.2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 谈判文件的质疑与澄清
任何对谈判文件有异议或要求澄清的潜在供应商,须在竞谈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异议或要求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7.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未对谈判文件提出异议或要求澄清的供应商,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7.2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7.3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4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 响应文件
8. 投标要求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9.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构成(下列各条款为必备条款、否则按废标处理)
10.1 响应文件构成部分:
(1)第一次报价书;
(2)报价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6)监理大纲:
1.监理工程概况;
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3.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4.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6.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7.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8.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9.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10.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11.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8)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表;
(7)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2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含统一信用代码);
(2)资质证书(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企业业绩(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6)承诺书(1、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交易当事人信用约束承诺书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承诺;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4、没有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承诺);
(7)项目班子人员所需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8)供应商需提供已审核通过入库截图(响应供应商须上传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之后的响应供应商登录后网页截图)。
提示: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项,缺少任何一项将不进行下一步评审。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将原件进行扫描通过系统上传到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别,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所有材料需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4、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及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依法组成的谈判小组审核,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折扣率报价,保留两个小数。
11.2报价供应商须对本次谈判采购项目进行整体报价。
11.3谈判报价分两次,即谈判开始时的报价(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及谈判结束后的在规定时间内的最终报价(该报价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达到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
11.4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每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5 投标报价高于各标段预算控制价将导致废标。
12.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2.1 自开标之日起60日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温馨提示:由于是全流程无纸化交易签章只有使用ca证书进行签章,尚未办理证书的企业请点击如下链接注册入库http://221.209.61.7/PSPBidder/memberLogin 并参考如下手册操作http://221.209.61.7/xzzx/20171122/2c70f221-5b6b-4e8f-b4a0-984e5c6d13da.html
13.2 响应文件份数:
13.2.1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以下简称工具软件)生成的加密文件(.qqhrtf)请通过系统上传;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截止时间
14.1 响应文件必须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响应文件。
14.2 采购人推迟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4.3 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视同弃标处理。
E 开标、谈判及评标
15. 开标
15.1 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竞争性谈判。谈判由采购人主持,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 供应商派代表参加谈判活动。
15.3 公布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依次排队在解密机解密响应文件;导入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15.4 采购人在谈判过程中,将公布供应商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限及其投标的修改等相关内容,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
16. 对响应文件的审查
16.1 审查内容为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6.2 报价过程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6.3 与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4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7. 投标的澄清
17.1采购人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报价方必须按照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在系统中进行答疑和澄清。
17.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8.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18.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
18.2 响应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的;
18.3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18.4 响应文件逾期(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
18.5 供应商与获取标书单位不相符的;
18.6 恶意串通响应的;
18.7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8.8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18.9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8.10 供应商完全复制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18.11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别,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8.12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投标无效的其它情况。
19.废标
在政府采购中,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至(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20.谈判过程及评价标准
20.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在开标前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2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报价分两次,即谈判开始时的报价(第一次报价书)及谈判结束后的在规定时间内的最终报价(该报价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达到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
20.3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技术及商务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0.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谈判小组评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从谈判小组评审意见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小组评审意见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评标标准与办法
21.1 评标标准:评审标准的制定依据是《政府采购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齐财发【2013】1号文件“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有关政府采购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政策。
21.2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及商务条款且报价最低为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1.3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结果,对各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最终报价、企业业绩及信誉、资格证明文件等方面进行评价,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办法》的规定,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1.4 对于仅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并中小企业有能力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5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21.6符合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法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与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21.7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8 以上声明函以供应商主体提出,未提供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放弃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2.评标过程保密
2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 授予合同
23. 最终审查
23.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采购项目的预成交供应商。
23.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标的、技术标准、供应商资格、信誉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
23.3 最终审查的方式:
(1)对预成交供应商进行询问。
(2)对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23.4 接受最终审查的预成交供应商,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采购人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3.5 如审查结果预成交供应商不符合成交条件,可考虑其它供应商。
24. 成交通知
24.1 如果采购人提出考察认证的要求,可由采购人对所选定的供应商进行考察认证后,下发成交通知。
24.2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予以书面确认。
24.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5.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5.2 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5.3 由于谈判文件就质量、价款或者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适用《合同法》第61条和62条的规定处理:第一,双方可以协议补充;第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第三,适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
26.验收
采购人依据谈判文件的具体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条款保证保量进行验收。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资质要求:
付款方式:所监理的全部项目按期竣工通过验收后付清监理服务费。
其他要求:
1、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监理规范标准;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4、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投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之规定的合格企业;
6、投标报价形式:折扣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A:投标单位在预算金额的基础上报折扣率。
B:供应商在系统中报价时,报价书和开标一览表的折扣率按小数格式填写(注:投标系统中只能填数字,无“%”)。例如优惠率为90%,填写0.9,报价系统中单位“元”,可忽略,如有疑问,请与软件系统联系。
7、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的1.2%×折扣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至少独立完成一个不少于16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10、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0.1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0.2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桥梁专业)。
10.3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可不附安全、环保证书)。
10.4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至少独立完成一个不少于16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样本
按相关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响应文件格式》是参加谈判供应商的部分报价文件格式,请参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政 府 采 购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地址:
全权代表:
电
话:
谈判日期:
二、第一轮报价书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 (公司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
2.报价项目的总价为:折扣率(小写),(大写)。
注:报价超过控制价,采购人不予接受。
3.保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活动有关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
日 期:
三、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此表在一次报价时必须填写。
单位全称(盖章):
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人代表授权书
-------------------------:
---------(单位全称)法人代表------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采购编号)谈判活动,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七、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致: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司郑重声明,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文件要求,本公司属于法人为______(请填写::1、高校在校生;2、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3、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高校在校生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加盖公章;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后附相关证明附件)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后附相关证明附件)
九、联合体投标协议(本项目不采用)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就项目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项目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________牵头,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参加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_________。
五、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采购人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公章):_________参加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承诺
承诺书1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交易
当事人信用约束承诺书
(供应商、投标企业)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在参与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规定。
(二)若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规定的失信行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按照«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公共资源平台内交易当事人信用约束工作的通知»要求接受相关信用约束,并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诺书2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诺书3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声明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行贿受贿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谈判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承诺书4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十一、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十三、企业基本情况表
十四、供应商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拜泉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20年第六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村内路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BQGCTP2020-001
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
谈判文件审查表
项目名称 | 拜泉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20年第六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村内路工程项目监理 | |
项目地点 | 拜泉县 | |
采购单位 | 拜泉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 |
集中采购机构 | 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编制 | 审核 | |
| | |
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公章): | 集中采购机构负责部门: 负责人(签字或盖公章): | |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样本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拜泉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20年第六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村内路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GCBQTP2020-001
项目概况 拜泉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20年第六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村内路工程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30日14:1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BQTP2020-001
2、项目名称:拜泉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20年第六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村内路工程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的1.2%(约24.7万元)
5、最高限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6、报价方式:折扣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A:投标单位在预算金额的基础上报折扣率。
B:供应商在系统中报价时,报价书和开标一览表的折扣率按小数格式填写(注:投标系统中只能填数字,无“%”)。例如折扣率为90%,填写0.9,报价系统中单位“元”,可忽略,如有疑问,请与软件系统联系。
7、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的1.2%×折扣率
8、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9、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至少独立完成一个不少于16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桥梁专业)。
3、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可不附安全、环保证书)。
4、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至少独立完成一个不少于16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取消报名,采用网上参与的方式)
1尚未办理证书的企业请点击如下链接办理注册入库
http://ggzy.qqhr.gov.cn/PSPBidder/memberLogin
请参考《主体申报操作手册》办理,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zwgk/001005/20171130/66fb6f1f-2f7d-4dd9-ad91-cbd0644723a3.html
2文件获取方式:文件获取方法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3.2章节,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bszn/20171127/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
3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拜泉县分网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
4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14点10分,请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响应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2、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请点击如下地址下载;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20190411/571736cf-cc57-4005-81b1-fe516e1aae56.html
3、响应文件制作后递交请参考手册第二章和3.5章节:http://ggzy.qqhr.gov.cn/bszn/20171127/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
4、逾期未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网上解密)
时间:响应文件提递交截止时间后开始解密。
地点:网上开启响应文件。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52-2799622,4009980000。
六、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0年9月25日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站、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进行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无纸质文件。
2.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本项目依照最低评标价法。
4.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品目清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5.关于澄清说明
5.1请供应商保持网络稳定并时刻注意系统提醒的消息(手动刷新页面),评标委员会若有需要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以系统提醒的消息,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说明。
5.2如果由于供应商电脑问题或网络不稳定导致无法收到澄清说明的待办提醒后果自负。
5.3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澄清说明的,后果自负。
5.4请供应商参考相关浏览器设置手册,提前将环境调试好。
5.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放弃响应,需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插入CA锁后取消上传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应当按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6关于递交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
6.1.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以下简称工具软件)生成的加密响应文件(.qqhrtf)请通过系统上传,。
6.2.请供应商务必使用企业锁生成响应文件,不要用法人锁生成响应文件。
7质疑
7.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2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质疑操作手册》在交易平台上提交《质疑函》。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向市交易中心提出。在交易平台上进行质疑的提出、受理与答复均须遵守《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质疑答复操作办法》(网址:http://ggzy.qqhr.gov.cn/zwgk/001002/20190430/0f636dd4-c5f6-4941-8d08-269f72320e8a.html)的规定。
7.3交易中心质疑受理联系电话:0452-279964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拜泉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地址:拜泉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刘女士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9月25日
重要提示
在成交(中选)结果公告发布以后,中标(中选)供应商有被质疑的风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质疑后,有可能依法暂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改变原中标(中选)结果。
在采购人与中标(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前,请中标(中选)供应商审慎进行各种经济行为(例如:备料、资金借贷、交纳定金等),尽量避免各种费用的支出。如果因为处理质疑暂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改变了原中标(中选)结果,导致原中标(中选)供应商提前支付的各种费用损失或者带来的其他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原中标(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供应商
1. 合格投标商的范围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信誉良好,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且能满足招标项目具体要求的供应商。
1.2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
2.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后附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3.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
3.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B 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
5.1 谈判文件的制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
5.2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 谈判文件的质疑与澄清
任何对谈判文件有异议或要求澄清的潜在供应商,须在竞谈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异议或要求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7.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未对谈判文件提出异议或要求澄清的供应商,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7.2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7.3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4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 响应文件
8. 投标要求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9.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构成(下列各条款为必备条款、否则按废标处理)
10.1 响应文件构成部分:
(1)第一次报价书;
(2)报价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6)监理大纲:
1.监理工程概况;
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3.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4.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6.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7.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8.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9.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10.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11.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8)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表;
(7)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2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含统一信用代码);
(2)资质证书(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企业业绩(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6)承诺书(1、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交易当事人信用约束承诺书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承诺;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4、没有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承诺);
(7)项目班子人员所需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8)供应商需提供已审核通过入库截图(响应供应商须上传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之后的响应供应商登录后网页截图)。
提示: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项,缺少任何一项将不进行下一步评审。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将原件进行扫描通过系统上传到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别,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所有材料需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4、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及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依法组成的谈判小组审核,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折扣率报价,保留两个小数。
11.2报价供应商须对本次谈判采购项目进行整体报价。
11.3谈判报价分两次,即谈判开始时的报价(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及谈判结束后的在规定时间内的最终报价(该报价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达到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
11.4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每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5 投标报价高于各标段预算控制价将导致废标。
12.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2.1 自开标之日起60日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温馨提示:由于是全流程无纸化交易签章只有使用ca证书进行签章,尚未办理证书的企业请点击如下链接注册入库http://221.209.61.7/PSPBidder/memberLogin 并参考如下手册操作http://221.209.61.7/xzzx/20171122/2c70f221-5b6b-4e8f-b4a0-984e5c6d13da.html
13.2 响应文件份数:
13.2.1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以下简称工具软件)生成的加密文件(.qqhrtf)请通过系统上传;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截止时间
14.1 响应文件必须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响应文件。
14.2 采购人推迟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4.3 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视同弃标处理。
E 开标、谈判及评标
15. 开标
15.1 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竞争性谈判。谈判由采购人主持,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 供应商派代表参加谈判活动。
15.3 公布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依次排队在解密机解密响应文件;导入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15.4 采购人在谈判过程中,将公布供应商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限及其投标的修改等相关内容,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
16. 对响应文件的审查
16.1 审查内容为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6.2 报价过程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6.3 与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4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7. 投标的澄清
17.1采购人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报价方必须按照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在系统中进行答疑和澄清。
17.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8.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18.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
18.2 响应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的;
18.3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18.4 响应文件逾期(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
18.5 供应商与获取标书单位不相符的;
18.6 恶意串通响应的;
18.7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8.8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18.9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8.10 供应商完全复制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18.11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别,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8.12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投标无效的其它情况。
19.废标
在政府采购中,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至(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20.谈判过程及评价标准
20.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在开标前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2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报价分两次,即谈判开始时的报价(第一次报价书)及谈判结束后的在规定时间内的最终报价(该报价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达到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
20.3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技术及商务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0.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谈判小组评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从谈判小组评审意见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小组评审意见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评标标准与办法
21.1 评标标准:评审标准的制定依据是《政府采购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齐财发【2013】1号文件“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有关政府采购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政策。
21.2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及商务条款且报价最低为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1.3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结果,对各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最终报价、企业业绩及信誉、资格证明文件等方面进行评价,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办法》的规定,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1.4 对于仅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并中小企业有能力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5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21.6符合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法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与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21.7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8 以上声明函以供应商主体提出,未提供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放弃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2.评标过程保密
2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 授予合同
23. 最终审查
23.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采购项目的预成交供应商。
23.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标的、技术标准、供应商资格、信誉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
23.3 最终审查的方式:
(1)对预成交供应商进行询问。
(2)对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23.4 接受最终审查的预成交供应商,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采购人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3.5 如审查结果预成交供应商不符合成交条件,可考虑其它供应商。
24. 成交通知
24.1 如果采购人提出考察认证的要求,可由采购人对所选定的供应商进行考察认证后,下发成交通知。
24.2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予以书面确认。
24.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5.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5.2 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5.3 由于谈判文件就质量、价款或者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适用《合同法》第61条和62条的规定处理:第一,双方可以协议补充;第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第三,适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
26.验收
采购人依据谈判文件的具体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条款保证保量进行验收。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资质要求:
1 | 符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 |
2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资质要求(专业):(一) 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
3 | 其他特殊要求 | 进场施工需持入场前7日内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进场,检测费用乙方自理。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付款方式:所监理的全部项目按期竣工通过验收后付清监理服务费。
其他要求:
1、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监理规范标准;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4、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投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之规定的合格企业;
6、投标报价形式:折扣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A:投标单位在预算金额的基础上报折扣率。
B:供应商在系统中报价时,报价书和开标一览表的折扣率按小数格式填写(注:投标系统中只能填数字,无“%”)。例如优惠率为90%,填写0.9,报价系统中单位“元”,可忽略,如有疑问,请与软件系统联系。
7、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的1.2%×折扣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至少独立完成一个不少于16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10、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0.1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0.2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桥梁专业)。
10.3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可不附安全、环保证书)。
10.4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至少独立完成一个不少于16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样本
按相关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响应文件格式》是参加谈判供应商的部分报价文件格式,请参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政 府 采 购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地址:
全权代表:
电
话:
谈判日期:
二、第一轮报价书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 (公司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
2.报价项目的总价为:折扣率(小写),(大写)。
注:报价超过控制价,采购人不予接受。
3.保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活动有关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
日 期:
三、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 | 第一轮报价(折扣率%) | 是否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填是或否) | 工期 | 项目 负责人 |
| | | | |
注:此表在一次报价时必须填写。
单位全称(盖章):
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人代表授权书
-------------------------:
---------(单位全称)法人代表------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采购编号)谈判活动,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七、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致: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司郑重声明,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文件要求,本公司属于法人为______(请填写::1、高校在校生;2、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3、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高校在校生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加盖公章;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后附相关证明附件)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后附相关证明附件)
九、联合体投标协议(本项目不采用)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就项目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项目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________牵头,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参加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_________。
五、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采购人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公章):_________参加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承诺
承诺书1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交易
当事人信用约束承诺书
(供应商、投标企业)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在参与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规定。
(二)若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规定的失信行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按照«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公共资源平台内交易当事人信用约束工作的通知»要求接受相关信用约束,并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诺书2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诺书3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声明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行贿受贿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谈判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承诺书4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十一、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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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邮政编码 | | ||
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法定代表人 | | 公司负责人 | | 营业执照 号码 | |
注册资金 | | 所有制性质 | | 资质及等级 | |
注册机关 | | 注册时间 | | ||
人员 情况 | | ||||
业务 开展 情况 | | ||||
内部 机构 设置 情况 | | ||||
财务 状况 说明 | |
十四、供应商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