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梅岭支路67号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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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总工工程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梅岭支路67号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2、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约情形,未发生重大运营责任事故;3、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响应。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梅岭支路67号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16-19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20-0188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岭支路67号办公业务用房外墙、吊顶、电气、排水等附属工程 5、交付地址:梅岭支路67号 6、交付日期:6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1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24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30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5)项目经理相关证明文件的的彩色扫描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8)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9-24 9:00:00至2020-9-30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0-14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0-14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普陀区兰溪路221弄东江海9号一楼 2、磋商地点:普陀区兰溪路221弄东江海9号一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响应方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无疑问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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