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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4556]江门市兴顺实业有限公司五金加工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门市兴顺实业有限公司五金加工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江门市兴顺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 年09月25日江门市兴顺实业有限公司五金加工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江门市兴顺实业有限公司五金加工生产项目(一期)  已由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440705-33-03-057374 )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440705-33-03-057374,招标人为江门市兴顺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江门市兴顺实业有限公司五金加工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江门市兴顺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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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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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
监管电话:020-85121508
三、建设地点: 江门新会区古井镇古会桥工业开发区地块  
四、项目概况:江门市兴顺实业有限公司五金加工生产项目(一期)位于江门市古井镇背坑村古会桥工业开发区,现状为江门市大光明变压器有限公司厂址。西侧通过YOO2道路与S270道(建设中的江门大道)相接,东侧约200米外有铁轨,南侧为县道540(远期规划为50米城市主干道)。项目用地面积为52011平方米,拟规划建设为智慧工业园。
本次建设园区一期部分,包含3栋3层厂房及1栋园区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5900㎡。单栋标准厂房平面约为68.5×24.0米,高度约20米,单栋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园区服务中心为一层建筑,高7.3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1项目编号:JG2020-4556
2.2 招标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工程,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室外工程、安装及调试工程,场地内原有建筑拆除工程,原有建筑面积6429.5平方米(详见原有建筑平面图),园区服务中心装修设计及装修施工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提供满足招标人智慧工地要求的所有硬件设施,并负责硬件设备的安装维护,确保硬件设施满足招标人智慧工地平台使用。(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2697.067713 万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1777547.26元(此费用不参与报价竞争),暂列金额为  / 元,暂估价为  / 元。(具体以《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为准)。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0年09 月25日至2020年10 月16日0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20年09月25 日至2020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7号窗口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0月19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 10 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9开标室。
2、开标开始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9开标室。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省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附件二(如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一)、投标申请人声明(二)、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网页截图,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1、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须提供网页打印证明文件)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以上人员须提供提供近三年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江门市兴顺实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背坑村古会桥工业开发区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名称:江门市兴顺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09月2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保证自2018年9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本次参加的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江门市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江门市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江门市的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江门市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江门市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江门市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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