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结果公告]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BB2020ZFCGZ280(第二次)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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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告]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BB2020ZFCGZ280(第二次)流标公告 |
【信息时间:2020/09/24】【阅读次数:35】 |
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蚌埠市环境监测站委托,于2020年9月2日发布公告,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BB2020ZFCGZ280(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2020年9月24日9:00开标。该项目因故流标。 流标原因:三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安徽明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华谱实验用品有限公司、安徽禹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安徽明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蚌埠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告单位:蚌埠市环境监测站 2020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