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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塍镇范道敬老院二期工程高塍镇范道敬老院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高塍镇范道敬老院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不见面开标)
标段编号:YXS20200901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塍镇范道敬老院二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高塍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高塍镇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约4286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250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的约定的工期要求。
2.1.6工作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具备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b.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c.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宜兴市外监理企业持有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意见的有效《入宜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备案)登记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建设工程设计服务;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明确各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服务内容(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监理)。每项服务内容应由相应资质的成员承担,联合体成员有多项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承担哪几项服务内容;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的评标办法,评、定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9月24至2020年10月22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8时40分。
6.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 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9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市高塍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地    址: 宜兴市高塍镇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 年9月24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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