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六冶工业安装分公司温县2019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区项目一标段商品混凝土(II标段)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国六冶工业安装分公司温县2019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区项目一标段商品混凝土(II标段)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0-ZB11148)
公示开始时间:2020-09-24
公示结束时间:2020-09-26
本中国六冶工业安装分公司温县2019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区项目一标段商品混凝土(II标段)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0-ZB1114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120-ZB11148/01中国六冶工业安装分公司温县2019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区项目一标段商品混凝土(II标段)采购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0120-ZB11148/01 中国六冶工业安装分公司温县2019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区项目一标段商品混凝土(II标段)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358457601@qq.com ,书面递交
三、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 监督部门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工业安装分公司纪检监察室(0371-67178656)。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工业安装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银屏路2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dyx8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58457601@qq.com
(招标编号:0120-ZB11148)
公示开始时间:2020-09-24
公示结束时间:2020-09-26
本中国六冶工业安装分公司温县2019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区项目一标段商品混凝土(II标段)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0-ZB1114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120-ZB11148/01中国六冶工业安装分公司温县2019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区项目一标段商品混凝土(II标段)采购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0120-ZB11148/01 中国六冶工业安装分公司温县2019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区项目一标段商品混凝土(II标段)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下浮率(%)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温县平原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 7.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温县润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 6.6 | 符合国家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温县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 5.0 | 混凝土不分等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温县平原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 郑星杰 | - |
2 | 温县润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 李雪涛 | - |
3 | 温县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 马腾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温县平原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温县润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温县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358457601@qq.com ,书面递交
三、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 监督部门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工业安装分公司纪检监察室(0371-67178656)。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工业安装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银屏路2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dyx8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3584576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