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教学楼卫生间改造;校园东门改造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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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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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GGJ-BJ02-201014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教学楼卫生间改造;校园东门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06日 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011/t20201106_15381053.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二节合同条款专用部分4.1.1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关于扬尘治理义务
a.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产生的扬尘控制在相关指标范围内。确保工地沙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出工地车辆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洒水压尘、垃圾分类密封存放,并保证渣土运输车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b.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使得施工现场及周围无扬尘污染。
现变更为:4.1.12 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关于扬尘治理义务
a.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产生的扬尘控制在相关指标范围内。确保工地沙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出工地车辆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洒水压尘、垃圾分类密封存放,并保证渣土运输车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b.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使得施工现场及周围无扬尘污染。
c.如发包人因施工地原因受到相关投诉、处罚或任何其他损失的的由承包人立即改正并负全部赔偿责任。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二节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7.3.3(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除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在核实的工程量后3日内,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磋商后签订施工采购合同,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至合同价款的40%;剩余部分在工程资金审计后,凭审计部门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书中审定的资金数额,扣除已拨资金,由发包人纳入第三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到账后支付工程尾款(具体支付进度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同时,发包人扣留承包人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责任缺陷期为1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7日内发包人退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
现变更为:17.3.3(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除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在核实的工程量后3日内,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磋商后签订施工采购合同,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的40%;剩余部分在工程资金审计后,凭审计部门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书中审定的资金数额,扣除已拨资金,由发包人纳入第三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到账后支付工程尾款(具体支付进度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同时,发包人扣留承包人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责任缺陷期为1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7日内发包人退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坊新村二期配套小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GGJ-BJ02-201014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教学楼卫生间改造;校园东门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06日 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011/t20201106_15381053.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二节合同条款专用部分4.1.1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关于扬尘治理义务
a.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产生的扬尘控制在相关指标范围内。确保工地沙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出工地车辆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洒水压尘、垃圾分类密封存放,并保证渣土运输车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b.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使得施工现场及周围无扬尘污染。
现变更为:4.1.12 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关于扬尘治理义务
a.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产生的扬尘控制在相关指标范围内。确保工地沙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出工地车辆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洒水压尘、垃圾分类密封存放,并保证渣土运输车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b.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使得施工现场及周围无扬尘污染。
c.如发包人因施工地原因受到相关投诉、处罚或任何其他损失的的由承包人立即改正并负全部赔偿责任。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二节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7.3.3(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除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在核实的工程量后3日内,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磋商后签订施工采购合同,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至合同价款的40%;剩余部分在工程资金审计后,凭审计部门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书中审定的资金数额,扣除已拨资金,由发包人纳入第三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到账后支付工程尾款(具体支付进度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同时,发包人扣留承包人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责任缺陷期为1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7日内发包人退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
现变更为:17.3.3(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除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在核实的工程量后3日内,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磋商后签订施工采购合同,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的40%;剩余部分在工程资金审计后,凭审计部门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书中审定的资金数额,扣除已拨资金,由发包人纳入第三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到账后支付工程尾款(具体支付进度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同时,发包人扣留承包人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责任缺陷期为1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7日内发包人退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实验小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坊新村二期配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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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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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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