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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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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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虞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人民法院委托,就虞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竞谈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20】 197 号
3.招标编号:商政采【2020】1038 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
6.采购内容:3台巡回审判特种车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谈判文件要求;
9.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10.包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段
1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二、谈判日期:2020年11月6号
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号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成交情况:
经采购人虞城县人民法院确定成交人如下: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七、谈判小组名单:赵昆、张远民、张义(业主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7072.5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投诉和异议: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 虞城县嵩山路
代理机构:河南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中兴南路建正东方中兴D座1518号
监督单位:虞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虞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370-3122832
河南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 月 9 日
结果公告
河南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人民法院委托,就虞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竞谈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20】 197 号
3.招标编号:商政采【2020】1038 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
6.采购内容:3台巡回审判特种车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谈判文件要求;
9.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10.包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段
1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二、谈判日期:2020年11月6号
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号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成交情况:
经采购人虞城县人民法院确定成交人如下:
采购内容 | 3台巡回审判特种车辆 |
供应商名称 | 商丘市博大伟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商丘市梁园区团结西路北侧平原路东侧 |
成交金额 | 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大写:肆拾柒万壹仟伍佰元整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
主要中标标的 | 巡回审判特种车辆 |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七、谈判小组名单:赵昆、张远民、张义(业主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7072.5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投诉和异议: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 虞城县嵩山路
代理机构:河南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中兴南路建正东方中兴D座1518号
监督单位:虞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虞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370-3122832
河南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