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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2020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量水设施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咸安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咸安区2020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量水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9 10:56|发布单位: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1-18|项目监管地:咸安区|:
【项目概况】
咸安区2020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量水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NZC-2020XA-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咸安财采计备【2020】002633号
3、项目名称:咸安区2020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量水设施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73.45(万元)
6、最高限价:73.45(万元)
7、采购需求:
建筑工程施工、遥测终端机、雷达式水位计、浮式水位计等设备设施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时开始,2个月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必须能反映到供应商,查询落款时间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至谈判截止之日止;证据留存方式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落款时间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至谈判截止之日止;证据留存方式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投标人办事指南—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 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8/xiananqu/,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下载采购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且最后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3)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供应商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安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
联系方式:17707155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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