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鳄保护区幼鳄温室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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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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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扬子鳄保护区幼鳄温室改造工程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扬子鳄保护区幼鳄温室改造工程经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长兴县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处,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 1 建设地点:长兴县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
2.2 扬子鳄保护区幼鳄温室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扬子鳄保护区幼鳄温室改造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发包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本次发包工程的概算造价60万元。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承包人必须为长兴县工程建设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内企业(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承包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3.3浙江省省外的承包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4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承包申请意向的单位,请于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6:50),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按顺序装订):(1)企业介绍信(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2)经办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室)购买发包文件,过期恕不受理。发包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发包人:长兴县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处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年11月9日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扬子鳄保护区幼鳄温室改造工程经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长兴县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处,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 1 建设地点:长兴县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
2.2 扬子鳄保护区幼鳄温室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扬子鳄保护区幼鳄温室改造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发包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本次发包工程的概算造价60万元。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承包人必须为长兴县工程建设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内企业(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承包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3.3浙江省省外的承包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4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承包申请意向的单位,请于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6:50),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按顺序装订):(1)企业介绍信(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2)经办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室)购买发包文件,过期恕不受理。发包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发包人:长兴县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处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