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流域规划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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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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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DGL-DL-JY1-2020-381
采购项目名称:平桥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流域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9月17日
5、评审日期:
开评标日期:2020年9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 | 根据国家、河南省相关要求,结合信阳市实际情况完成信阳市平桥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 | 郑州大学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金额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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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超(业主评委)、高来齐、张豪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服务费,2984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9月3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函时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质疑函以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平桥分局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科教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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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5号楼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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