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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十四五”时期专项规划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金湖县“十四五”时期专项规划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 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11月20 日上午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ZC-2020090099-JH
(二)项目名称:金湖县“十四五”时期专项规划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1、一标段:“十四五”时期金湖县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对策研究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本项目编号:HAZC-2020090099-001-JH )本项目标段最高限价为4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二标段:“十四五”时期金湖县推动枢纽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本项目编号:HAZC-2020090099-002-JH )本项目标段最高限价为1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注: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名称:“十四五”时期金湖县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对策研究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二标段名称:“十四五”时期金湖县推动枢纽经济发展专项规划。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上述二个标段。开、评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二标段。
(五)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80天内完成。
(七) 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指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20日。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
价格: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 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三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0 日 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竞争性磋商。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磋商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在磋商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磋商。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3、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携带CA锁到现场解密。
4、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江苏省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6、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9%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金湖县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船塘路尧帝古城75-10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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