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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电话指挥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安县电话指挥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就新安县电话指挥中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1. 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电话指挥中心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PYZB-2020067。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新安县电话指挥中心采购项目,预算控制金额:35万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主要为新安县电话指挥中心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是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响应将不被接受: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

(一)商业贿赂;

(二)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保密等事故;

(三)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五)所供货物或服务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业欺诈行为;

(六)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采购单位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

(七)经查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包括在询价、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合谋压价或抬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不按合同要求展约或两次不能按时交货,影响供应的;

(九)售后服务不及时,一年内出现2次以上且影响安全生产的;

(十)具有虛假、恶意质疑与投诉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于开标时将上述资格要求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响应文件中附相应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八、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5月26日至2020年06月0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龙翔街交叉口东100米功成校苑B2307室;

2、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是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响应将不被接受: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

(一)商业贿赂;

(二)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保密等事故;

(三)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五)所供货物或服务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业欺诈行为;

(六)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采购单位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

(七)经查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包括在询价、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合谋压价或抬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不按合同要求展约或两次不能按时交货,影响供应的;

(九)售后服务不及时,一年内出现2次以上且影响安全生产的;

(十)具有虛假、恶意质疑与投诉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5)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所附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十、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6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龙翔街交叉口东100米功成校苑A2306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新安县黄河大道西段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龙翔街交叉口东100米功成校苑B2307室

十四、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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