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浦东新区数字档案馆系统建设的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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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浦东新区数字档案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数字档案馆系统建设 2、招标编号:SHXM-01-20201029-220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1656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在应用系统方面充分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库房等技术,建立透明和可信规则,构建不可伪造、难以篡改和可追溯的链式数据结构,实现和管理档案可信数据的产生、存取和使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数字化、信息化的优势,从档案的存储、管理、共享、发布、使用、归档等多方面进行信息化改造提升,进一步丰富各类档案信息的查询和获取手段,全面提升浦东新区档案局的对外综合服务水平。建设具有档案信息来源多元化、档案实体管理物联化、电子文件归档和接收网络化、档案数据存储集约化、档案信息开发智能化、档案信息服务移动化、馆区安全管理的可视化、馆内基础设施管理与日常运营的智能化等特点。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20号。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10、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质保期1年。 12、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0510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05 17: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0 17: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05 17:30:00至2020-11-12 17: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19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19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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