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卢财购投〔2020〕第2号)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2020-09-61 三卢采购(2020)第365号 | ||||
二、项目名称:卢氏县北岭桐树桠至段家通道绿化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郑州启虹商贸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河阴路北段二轻局家属院1号楼4单元3层307号 | ||||
| ||||
| ||||
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卢氏县北岭桐树桠至段家通道绿化项目,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20)第365号。”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一是提供虚假信息欺骗供应商,此项目部分工程已实施完毕;二是质疑回复函答复事实及理由不成立,不属实。投诉诉求:要求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合理的答复。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经本机关实地勘察,投诉人现场所拍的照片不在本次招标规划的范围内。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质疑回复函答复事实及理由成立、属实。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投诉人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门峡市财政局或者卢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卢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卢氏县财政局 | ||||
2020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