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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SXMGL 2020-2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_《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梅发改审批〔2020〕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闽清县;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工程概况:①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在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开展的基础上,开展闽清县数字水务的建设,主要包含物联感知设备、网络通讯及云服务、管网物探普查、数字水务一体化平台、机房及指挥调度中心等方面的数字化建设,机房及指挥调度中心。②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池园等七乡镇供水工程范围:闽清县横五至石湖片区、云龙乡片区、白樟镇片区、梅城镇台山片区、池园镇片区、上莲乡片区、省璜镇片区共7个供水区。主要建设内容为:(1)坂东水厂由2.5万m3/d扩建至5.0万m3/d,池园自来水厂改造,新增自动加药系统;(2)新铺设配水管网总长866.60km(含入户管530.11km);(3)购置供水调度中心一处,面积600m2。③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白石坑-高铁供水管线工程服务范围为闽清县白石坑-高铁片区共1个供水区,供水规模为800m3/d,新铺设配水管网总长131837m。
2.5招标范围: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及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6工期:总工期:760日历天
2.6.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业主进度需求分批提供。
2.6.2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或引调水)专业乙级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⑤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若同时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2人,其中水工专业负责人1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3.7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同时具有水利和市政资质施工单位,且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11月10日23时59分59秒前,登录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fjggzyjy.cn),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10时30分00秒前,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fjggzyjy.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7.2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1329591959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ggzyfw.fujian.gov.cn和http://ggzyfw.fj.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fjggzyjy.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西大路52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591-87560944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名: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3101040003298_
开户银行:农行福州鼓屏支行
 
监督单位:闽清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591-22332141
 
2020年11月4日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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