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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3#-6#泊位工程4+2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1.1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满足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3#~6#泊位工程的业务生产需求,对4+2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3#-6#泊位,4个泊位均为10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泊位岸线长1014.5m,前沿水深-15.1m,可同时靠泊三艘10000TEU的集装箱船装卸,年设计吞吐能力为200万TEU。
2.2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为4+2台41吨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又称“轮胎吊”“ERTG”)。分两批次供货,第一批次4台ERTG,第二批次2台ERTG。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总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4+2台41吨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动力形式为滑触线+电池组形式)的设计、制造、运输保管(含运输、验收前货物保管等)、装卸、安装、试验、测试、调试至验收完毕(含政府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建设地点: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3#-6#泊位。
2.5制造周期:
本次轮胎吊(第一批次)采购数量4台,交货期为2021年6月30日前交付招标人使用(交钥匙),其中现场安装常规功能调试时间不超过15天。
第二批次2台轮胎吊招标人将视实际需求而采购。在开标之日起计180个日历天内,如招标人决定向中标人购买第二批次2台轮胎吊,中标人承诺可按本次中标的含税单价向招标人供货。第二批次2台轮胎吊在上述期限内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明确采购后,中标人方可组织生产制造,交货期为8个月交付招标人使用(交钥匙),其中现场安装常规功能调试时间不超过15天。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是否采购第二批次2台轮胎吊具有最终决定权。
2.6质保时间 :质保期为24个月。
3、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和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两种许可证中必须含有门式起重机)。
3.2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销售或制造5台吊具下额定起重量40吨(及以上)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项目业绩以设备交机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并附上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规格的合同内容)加盖公章(国外业绩需有中文翻译)。
3.3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预付款保函等方面的资金,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为投标人主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近两年资信证明)。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2018年、2019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2020-11-06

2020-12-01
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index.shtml),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有图纸或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获取: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index.shtml),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01 11:00:00
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3 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件人:农进师;电话18077772581。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3#-6#泊位工程4+2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PCT/FIN-2020-011)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交易评审处:0771-2610595。
5.4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5.5 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5.6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7 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index.shtml上发布。
7、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监督电话:0771-2115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监督电话:0777-3889129
8、交易服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港口集团办公楼3楼
邮    编:535000
联 系 人:吴工 梁工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cmwu@bbg-psa.com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福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6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545204567@qq.com
 招标人: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福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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