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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省道泰兴段改扩建工程(泰兴北互通至济川北路)施工项目S504TXD-SG4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504省道泰兴段改扩建工程(泰兴北互通至济川北路)施工项目S504TXD-SG4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504省道泰兴段改扩建工程(泰兴北互通至济川北路)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4﹞22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且资金计划已落实,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审查通过。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泰兴市泰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504省道泰兴段改扩建工程(泰兴北互通至济川北路)施工项目S504TXD-SG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504省道泰兴段改扩建工程(泰兴北互通至济川北路)即504省道泰兴段东延工程(济川北路至镇海路北延段),西起于504省道与济川北路交叉口,东至镇海路北延,路线长约1.03公里,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顶宽25.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工程建安费约3000万元。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504TXD-SG4标段,桩号范围如下:K0+000至K1+821(详见图纸)。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建养一体化建设模式,工程建设期12个月,交工验收后管养期2年。
(1)建设范围:对应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及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沿线附属设施(不含路灯、数字公路)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管养范围:对应施工图范围内路面、排水、防护及其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绿化)进行日常保洁、日常养护管理,并建立档案资料。日常保洁及养护管理包括:路面日常巡查、清扫保洁,雨后及时清除污泥和积水,雪天及时清扫积雪,路肩、边坡、边沟等保持清洁,无杂草、垃圾,排水系统畅通。
2.4 工期
建设工期:2020年12月-2021年12月,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管养工期:工程交工验收后2年。
如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业主有权对剩余工程进行切割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2.5 付款方式
本项目工程建安费在合同期内分阶段支付,工程建设期水稳基层施工结束后付至工程确认计量款的10%,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后,支付至工程确认计量款的50%;养护期满一年后,支付至工程确认计量款的80%;养护期满二年后,支付至工程确认计量款的100%。在第一、二次支付时,不再扣留保留金,3%的保留金包含在缺陷责任期满时应支付的工程款内。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计息。
管养费用按年度支付,在每年管养期结束后单独支付。
注:中标单位需与504省道泰兴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泰兴市泰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各方权利义务在三方协议中予以明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投标人(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暂定)及以上级别;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总工)。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
必须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A.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B.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C.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预约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8日9:00至2020年11月13日17:30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 “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号码,以便联系。
(5)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网上预约成功后请于2020年11月8日至2020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逾期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有需要的投标人在预约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5.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西大门。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举行直播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泰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阳江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225400
联 系 人:梅赟超、陈圆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周晓卫、周泽骏、胡继军
电    话:025-86602545转8011
E-mail:1361966186@qq.com
工作QQ:1361966186
2020年11月7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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