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浙江省诗路文化IP开发推进活动暨中国·楠溪江诗路文化节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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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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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2020浙江省诗路文化IP开发推进活动暨中国·楠溪江诗路文化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2020浙江省诗路文化IP开发推进活动暨中国·楠溪江诗路文化节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2020浙江省诗路文化IP开发推进活动暨中国·楠溪江诗路文化节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高水平建设诗路文化带是全面展示浙江诗画山水、推进美丽浙江和文化浙江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和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九项工程”,加快推进诗路IP深化、物化和转化,做优诗路文章,助推大花园建设,拟于11月下旬在永嘉县举办2020浙江省诗路IP开发推进活动暨全省首个数字诗路e站揭牌仪式。 为保证活动达到优质的宣传、执行、推广效果,永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作为全案策划执行单位,为2020浙江省诗路IP开发推进活动暨全省首个数字诗路e站揭牌仪式提供全面服务;因项目特殊性,需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予以采购,由永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提供,理由如下: 一、永嘉县内全媒体平台宣传渠道唯一性:1、永嘉传媒集团为县委、县政府直属单位,是永嘉县在移动互联网平台的主平台,服务永嘉县居民、新永嘉人及在外永嘉人。2、永嘉传媒集团具有执行各种会议的丰富经验,在会议直播、摄影、摄像、报纸、广播宣传方面,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3、永嘉传媒集团旗下永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专门执行永嘉传媒集团设计、大型会议执行、制作、摄影服务、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表演策划、舞台造型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等。因本项目需在永嘉县内进行全媒体平台宣传,故具有唯一性; 二、全流程独立执行能力唯一性:活动时间紧、环节多、任务重,需要实力雄厚的团队独立承担所以执行任务,尽最大可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达到节俭办会的目的。活动各项议程均需要灯光、大屏搭建、文艺节目编导演绎、视频短片素材配套制作、活动直播无缝衔接等执行需要。永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拥有广电级灯光、影响、摄像、直播等硬件设备库,拥有县内最齐全的视频素材资料库及最权威的编导摄像团队,拥有齐备的产业链源头供应商,能够为活动高效执行提供优质服务,并且为控制预算及成本提供保证,具备独家完成所有活动执行任务的唯一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备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同意永嘉县委宣传部对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永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西路6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地 址:永嘉上塘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胡科长
监管部门电话:0577-67230257
传 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singleSource2020111950037590
附件信息:
宣传部单一来源论证材料.docx
4.0 M
采购人: 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2020浙江省诗路文化IP开发推进活动暨中国·楠溪江诗路文化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2020浙江省诗路文化IP开发推进活动暨中国·楠溪江诗路文化节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2020浙江省诗路文化IP开发推进活动暨中国·楠溪江诗路文化节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高水平建设诗路文化带是全面展示浙江诗画山水、推进美丽浙江和文化浙江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和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九项工程”,加快推进诗路IP深化、物化和转化,做优诗路文章,助推大花园建设,拟于11月下旬在永嘉县举办2020浙江省诗路IP开发推进活动暨全省首个数字诗路e站揭牌仪式。 为保证活动达到优质的宣传、执行、推广效果,永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作为全案策划执行单位,为2020浙江省诗路IP开发推进活动暨全省首个数字诗路e站揭牌仪式提供全面服务;因项目特殊性,需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予以采购,由永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提供,理由如下: 一、永嘉县内全媒体平台宣传渠道唯一性:1、永嘉传媒集团为县委、县政府直属单位,是永嘉县在移动互联网平台的主平台,服务永嘉县居民、新永嘉人及在外永嘉人。2、永嘉传媒集团具有执行各种会议的丰富经验,在会议直播、摄影、摄像、报纸、广播宣传方面,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3、永嘉传媒集团旗下永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专门执行永嘉传媒集团设计、大型会议执行、制作、摄影服务、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表演策划、舞台造型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等。因本项目需在永嘉县内进行全媒体平台宣传,故具有唯一性; 二、全流程独立执行能力唯一性:活动时间紧、环节多、任务重,需要实力雄厚的团队独立承担所以执行任务,尽最大可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达到节俭办会的目的。活动各项议程均需要灯光、大屏搭建、文艺节目编导演绎、视频短片素材配套制作、活动直播无缝衔接等执行需要。永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拥有广电级灯光、影响、摄像、直播等硬件设备库,拥有县内最齐全的视频素材资料库及最权威的编导摄像团队,拥有齐备的产业链源头供应商,能够为活动高效执行提供优质服务,并且为控制预算及成本提供保证,具备独家完成所有活动执行任务的唯一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备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同意永嘉县委宣传部对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永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西路6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地 址:永嘉上塘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胡科长
监管部门电话:0577-67230257
传 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singleSource2020111950037590
附件信息:
宣传部单一来源论证材料.docx
4.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