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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大余城市形象宣传推介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余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
项目名称:大余城市形象宣传推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从起初的单纯硬件设施的比拼,到现在综合实力的竞争,特别是软实力的较量,城市品牌形象的塑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城市品牌形象广告的传播备受瞩目,成为塑造城市品牌形象的关键环节。我县于2020 年底至 2021 年上半年在省级广播电视台都市类频道投放城市形象宣传广告。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具有单一来源性质,能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西风和日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文汇苑2栋2单元804-02室
三、 
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6日
四、 
其他补充事宜: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余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
联系地址:大余县南安镇城上路1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大余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大余县南安镇余西街建设路78号
联系电话:0797-871610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专业人员信息
姓名:黄斌
职称:助理讲师
工作单位:大余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大余城市形象宣传推介项目
供应商名称:江西风和日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大余县城市形象宣传广告需在省级广播电视台都市类频道投放,我省符合要求的仅有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鉴于江西风和日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赣州地区指定广告代理商。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江西风和日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
专业人员信息
姓名:颜秋风
职称:中级经济师
工作单位:大余县社保局
项目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余城市形象宣传推介项目
供应商名称:江西风和日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鉴于江西风和日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赣州地区指定广告代理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向江西风和日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
专业人员信息
姓名:王财香
职称:
工作单位: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大余城市形象宣传推介项目
供应商名称:江西风和日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鉴于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授权指定江西风和日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赣州地区指定广告代理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江西风和日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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