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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绵财投诉处字〔2020〕第12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绵财投诉处字〔2020〕第12号)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16 15:28
 
投诉处理决定书
                          绵财投诉处字〔2020〕第12号   
 
投 诉 人:四川宏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候红英
地址:绵阳市科创区孵化大楼C区411室
被投诉人: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文熔
地址: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南路15号1号综合楼9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瀚智比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李国琴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坡北二路169号1栋2单元22层2207号
投诉人四川宏图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绵阳实验高级中学购置LED显示屏(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SCQD竞(2020)005-1号)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0年9月27日依法予以受理。经依法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四川瀚智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响应并谋取中标。
  投诉人称:涉案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四川瀚智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视频处理器(品牌:华夏光彩;型号:KS8000;生产厂商: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经官网查询及华夏光彩厂家销售经理咨询核对,华夏光彩公司主要生产显示屏模组,并未生产KS8000型号的视频处理器,该型号的视频处理器是华夏光彩用第三方公司(北京凯视达公司)贴牌代工的产品,也没有任何第三方检测报告,其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未公布任何一款关于视频处理器的产品相关资料。该型号KS8000产品技术参数根本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号技术参数为实质性要求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第3项视频处理器:★3.采用模块化结构,系统的输入模块、输出模块、控制模块、电源模块、风扇模块均支持热插拔(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鲜章),★7.支持任意输出通道同时显示1/4/6/8/9/12/16个任意格式的窗口画面,通道内任意十六分之一部分可进行任意移动、叠加、缩放、多画面、画中画,也可拖动到其他单元上操作,互不局限和影响(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鲜章);★8.支持输出分组功能,单台设备可同时支持16个分组(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鲜章);★11.系统输入输出图像延时小于80ms(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鲜章);★15.应满足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小于50000小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鲜章)。疑是中标单位提供了虚假的检测报告和虚假响应技术参数以此谋取中标。
   P3全彩LED显示屏(品牌:澄通;型号:P3;生产厂商:北京澄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第12项P3全彩LED显示屏:(★2.像素密度:105625点/㎡;★4.灯管封装:1515(金线封装);5.单元板尺寸:320mm×160mm,防水等级达到IP65;6.单元板分辨率:宽80点×高40点;7.屏幕水平视角:140°±10 度,屏幕垂直视角:130°±10 度;★10.刷新频率:≥3840Hz;★18.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小时(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 可靠性试验 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加盖鲜章。);★19.为防止噪音和光污染,并保证产品的抗紫外线性能,需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噪声检验、抗UV紫外线老化检验和蓝光0类无风险检验 的检验报告加盖鲜章。
★20.为防止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产生振动造成LED显示屏损坏,需提供第三方 振动试验 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21.防静电:为防止LED显示屏灯珠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被静电击穿,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 抗电强度 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根据北京澄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查询,该厂家显示屏技术参数无法以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及相关证明材料,疑是中标单位提供虚假应标和虚假检测报告谋取中标。
被投诉人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答复称:
四川瀚智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视频处理器KS8000以及北京澄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P3全彩LED显示屏的检验报告。经核对检测报告,产品的实质性参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四川瀚智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承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视频处理器KS8000及P3全彩LED显示屏经生产厂商认定产品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及生产厂商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答复内容与被投诉人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相关供应商四川瀚智比特科技有限公司答复称:我公司所投产品视频处理器KS8000为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附3C证明),KS8000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附厂家情况说明函。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情况说明函》:四川瀚智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绵阳实验高中购置LED显示屏(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SCQD竞(2020)005-1号)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视频处理器KS8000为我公司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提供P3全彩LED显示屏检验检测报告证明,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人四川宏图科技有限公司仅凭聊天记录截图和官网查询,无任何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本机关审查查明:
1、投诉人对“绵阳实验高中购置LED显示屏(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SCQD竞(2020)005-1号)的成交结果不服,于2020年9月17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0年9月25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不服该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
2、案涉采购项目有效供应商为四家。于2020年9月15日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为:四川瀚智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案涉采购项目目前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经核查,案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核心产品为:P3全彩LED显示屏;标★部分为重要参数,不满足做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第3项视频处理器★3.采用模块化结构,系统的输入模块、输出模块、控制模块、电源模块、风扇模块均支持热插拔(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鲜章),★7.支持任意输出通道同时显示1/4/6/8/9/12/16个任意格式的窗口画面,通道内任意十六分之一部分可进行任意移动、叠加、缩放、多画面、画中画,也可拖动到其他单元上操作,互不局限和影响(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鲜章);★8.支持输出分组功能,单台设备可同时支持16个分组(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鲜章);★11.系统输入输出图像延时小于80ms(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鲜章);★15.应满足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小于50000小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加盖鲜章);★16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第12项P3全彩LED显示屏:★1.像素点间距:≤3mm;★2.像素密度:105625点/㎡;★4.灯管封装:1515(金线封装);★9.换帧频率:≥60 帧/秒;★10.刷新频率:≥3840Hz;★11.亮度:4500cd/㎡★18.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小时(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 可靠性试验 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加盖鲜章。);★19.为防止噪音和光污染,并保证产品的抗紫外线性能,需提供由CMA、CNAS认证的噪声检验、抗UV紫外线老化检验和蓝光0类无风险检验 的检验报告加盖鲜章。★20.为防止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产生振动造成LED显示屏损坏,需提供第三方 振动试验 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22.为响应国家节能号召,LED显示屏生产厂家生产的LED显示屏具有:低亮高灰节能LED显示模组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证书(提供证书并加盖鲜章)。★23.中标后需提供厂家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24.LED显示屏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CC证书、节能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军标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经核查,四川瀚智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P3全彩LED显示屏提供深圳市宝测达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编号为:POCE19062772RLS;视频处理器KS8000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为:公沪检178025。
5、投诉处理过程中,本机关就涉案项目P3全彩LED显示屏检测报告,编号为:POCE19062772RLS的真实性特致函深圳市宝测达科技有限公司商请求证。 视频处理器KS8000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为:公沪检178025的真实性特致函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商请求证。
6、投诉处理过程中,本机关收到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函(公三所检函【2020】26号),内容为: 对贵单位提供的报告编号的:公沪检178025 报告复印件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经核查,公沪检178025 报告复印件中型号规格、委托单位、受检单位、制造单位、通讯资料、第2项、第15项、第16项、第19项、第20项.第24项、第27项、第35项、第36项、第37项与本中心留档资料不一致,且留档报告有检测情况说明而报告复印件没有检测情况说明,报告系伪造。
本机关认为:
根据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函(公三所检函【2020】26号),四川瀚智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视频处理器KS8000检验检测报告为伪造报告,其行为应当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原成交结果无效,由采购人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绵阳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绵阳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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