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湖边水库溢洪道(会展南)等七条箱涵清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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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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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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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湖边水库溢洪道(会展南)等七条箱涵清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200]HTCG[TP]2020001-1)
一、项目编号:[350200]HTCG[TP]2020001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湖边水库溢洪道(会展南)等七条箱涵清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200]HTCG[TP]2020001-1 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200]HTCG[TP]2020001-1 包1
福建省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类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其他: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0―100] 1.5% ,[100―500] 0.8%,[500―1000]0.45%,[1000―5000]0.25%。注: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成交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4、帐户:厦门汇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厦门分行;账号:3510153500105000967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200]HTCG[TP]2020001-1 包1 :61377.5元
收取对象: 福建省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5日历日内通过验收,且必须在2020年12月21日前完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汇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10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厦门汇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350200]HTCG[TP]2020001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湖边水库溢洪道(会展南)等七条箱涵清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200]HTCG[TP]2020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省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893号泰地海西中心B幢1005室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200]HTCG[TP]2020001-1 包1
福建省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302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箱涵清淤(支管定位、接入管统计、顶板及侧壁破损、漏水统计)、检查井查找、 定位、箱涵取孔及新增检查井、雨污分流(简单)、通沟淤泥的检测(每条沟检测上中下 游等三处的重金属8项指标,所有检测费均包含在总报价中)及外运处置(含淤泥临时堆放 及场地租赁)等 | 成交后15 个日历日内必须提供清理淤泥的去向、消纳证明文件。需按照《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关于计取渣土收纳费需提供资料的通知》执行。弃泥点应符合政府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报价人需提供消纳场出具的接收、消纳证明等相关文件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要求并做好环境保护措施。报送竣工结算时,报价人需提交市渣土办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系统运营单位盖章确认的消纳场位置、渣土(淤泥)数量(数量不得超设计图纸)和业主或代建单位盖章确认的消纳场开具的发票。如报价人未按规定执行,无法结算,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 1 | 项 | 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合格等级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阮雁玲 (包1) |
评审专家: | 林聪池,郭秀芳,黎建新,庄学山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其他:成交金额(万元) 费率 [0―100] 1.5% ,[100―500] 0.8%,[500―1000]0.45%,[1000―5000]0.25%。注: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成交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4、帐户:厦门汇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厦门分行;账号:3510153500105000967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200]HTCG[TP]2020001-1 包1 :61377.5元
收取对象: 福建省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5日历日内通过验收,且必须在2020年12月21日前完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汇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10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厦门汇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