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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04宣狸路北山河桥段道路抬高EPC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S604宣狸路北山河桥段道路抬高EPC工程 (项目编号:XCS-GC-GK-2020165)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宣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S604宣狸路北山河桥段道路抬高EPC工程    
2.2 项目编号:XCS-GC-GK-2020165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宣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专题会议纪要第78号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本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桥梁总长约850m,其中顶升段约150m,顶升高度最高约1.7m,接线道路按设计调整后标高进行施工,估算造价约20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洪评报告编制(如需要)、水土保持编制(如需要)。
2)工程施工:桥梁、路基抬高、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工程、道路养护等,要求半幅施工半幅通行。
2.7 项目性质:设计施工一体化                         
2.8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共计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
2.9 建设地点:宣城市                  
2.10项目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50万元(含暂列金洪评报告编制费15万元,含暂列金水土保持编制费10万元),工程建安费用最高限价为1884万元。
2.11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同时具有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含大桥)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无批复需提供业主盖章的履约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项目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须取得交安B类证书。(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人员)

3.4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含大桥)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无批复需提供业主盖章的履约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无法反映设计负责人信息,则必须提供含有相应内容的其他业主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0〕29号)为准):
3.5.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5.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5.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5.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7 是否要求投标人信用得分:R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8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R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设计单位,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其他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8 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进入“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8日09时00分整。
5.2、投标人委派递交投标文件代表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1年1月18日上午8:00-9:00)递交至指定地点, 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需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及手机号码),递交投标文件代表要求在近期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没有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没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健康人员,正确佩戴口罩。
5.3、本项目开标时,不设投标人接待场所。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招标人代表、见证人员、监督人员全程参加。
5.4、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评标过程中需询标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电话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5.5、外地投标人需关注疫情防控进宣规定,合理安排时间。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 日09时00分。
7.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电汇(转账)
7.3.1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我要投标”,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2 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63929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宣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3 行业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8楼
电    话:0563-3033682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 
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2 技术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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