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司法三方庭审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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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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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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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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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包头市司法三方庭审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二、更正内容
三、采购人信息
四、代理机构信息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司法三方庭审系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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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0976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政采CG2020-22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03日 14:42 |
二、更正内容
包头市司法三方庭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示 致各投标单位:包头市司法三方庭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八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明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按照逐级横向联通的原则,铺设专线网络实现市、区(县、旗)法院、检察院以及看守所三方庭审系统的互联互通”、“目前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仅昆区、达茂旗自行完成三方庭审系统建设,其余包括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看守所以及除昆区、达茂旗外8家基层法检部门和3家看守所均需建设三方庭审系统,铺设专线网络链路”。根据上述要求本项目包含16条专线,其中法庭支撑环境13条,政法监督端支撑3条。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专线按一年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以上内容是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提示,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与调整,故开标会议按原定时间召开。 特此提示。 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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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10日 10:5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24日 09:20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24日 09:20 |
附件: | 说明.docx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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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友谊大街91号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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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