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医疗设备政府采购评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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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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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的乌当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已于2020年11月18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成交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乌当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医疗设备政府采购
交易编号:2020-ZFCG-2283
二、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8日
三、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 2020年11月18日 10:30
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四楼开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组成: 蒋天祥,田大伟,熊晓丽,何良涛,胡挺
四、中标候选供应商信息: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402105698@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C区9栋一单元28楼7号
邮政编码:550000
采购人将从上述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020年11月19日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乌当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医疗设备政府采购
交易编号:2020-ZFCG-2283
二、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8日
三、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 2020年11月18日 10:30
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四楼开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组成: 蒋天祥,田大伟,熊晓丽,何良涛,胡挺
四、中标候选供应商信息:
包号(品目名) | 中标候选供应商 | 报价(元) | 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品目一:抢救类设备 | 第一候选供应商 | 贵州荣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新区贵阳世纪城W组团第2号楼1层2号 | |
第二候选供应商 | 贵阳迈迪科商贸有限公司 | 783000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27号凯尼大厦15楼1号 | ||
第三候选供应商 | 贵州奇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85000 | 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大厦9楼F座 | ||
品目二:影像类设备 | 第一候选供应商 | 贵州迈道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38000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航天大道北段23号科开一号苑26层2号 | |
第二候选供应商 | 贵州誉鹤腾科技有限公司 | 739500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单元7层9号 | ||
第三候选供应商 | 贵州凯立德商贸有限公司 | 739000 |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惠大道10-008号3栋B区B7-B14 | ||
品目三:监护类设备 | 第一候选供应商 | 贵州誉鹤腾科技有限公司 | 989000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单元7层9号 | |
第二候选供应商 | 贵州迈道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86500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航天大道北段23号科开一号苑26层2号 | ||
第三候选供应商 | 贵州凯立德商贸有限公司 | 990000 |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惠大道10-008号3栋B区B7-B14 | ||
品目四:救治设备 | 第一候选供应商 | 贵州博纳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28800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航天大道北段23号科开1号苑19层1号 | |
第二候选供应商 | 贵州迈道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29500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航天大道北段23号科开一号苑26层2号 | ||
第三候选供应商 | 贵州科皓博科技有限公司 | 529800 | 无 |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402105698@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C区9栋一单元28楼7号
邮政编码:550000
采购人将从上述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