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粉尘涉爆、有机溶剂(含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行业示范企业创建(第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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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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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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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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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 确认结束 |
关于为【佛山市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开选取
【标准化帮扶评审服务】机构的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09月04日16时41分,在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标准化帮扶评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项目业主: | 佛山市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禅城区粉尘涉爆、有机溶剂(含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行业示范企业创建(第3家) |
项目编号: | ZC2019(CC)ZX02015 |
是否工程建设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80,000.00元) |
服务类型: | 标准化帮扶评审服务 |
服务内容: | 对我局选定的企业开展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风险点危险源企业风险告知为主要内容的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
服务标的物基本情况: | 禅城区范围内的2家粉尘涉爆、2家有限空间作业、6家有机溶剂(含液氨)使用企业(其中,南庄负责2家粉尘涉爆企业、1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1家液氨使用企业;张槎负责2家有机溶剂使用企业;石湾负责1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1家有机溶剂使用企业;祖庙负责2家有机溶剂使用企业) |
中介机构要求: | 无资质(资格)要求 |
其他要求说明: | 报名中介机构需符合:注册地为佛山,持有三级标准化评审资质,并按照《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单位和帮扶机构确定工作的通知》(佛安监〔2017〕109号)中“标准化评审单位”的资质要求向佛山市安全监管局登记备案。对纳入佛山市机构“黑名单”管理期间,责令暂停开展业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我区标准化评审的招标选取。 | 个性化需求 | 无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起至11月30日 |
服务费用: | ¥54,000.00元 |
费用说明: | 每家费用18000元,负责张槎街道2家有机溶剂、石湾街道1家有机溶剂示范企业创建,合计54000元 |
公开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公开选取时限: | 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 |
项目业主联系人: | 李健 |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 | 0757-82340416(关于采购服务的资质专业与等级要求,服务内容、时限要求,服务费用和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的咨询。) |
附件下载: | 禅应急〔2019〕155号佛山市禅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粉尘涉爆、有机溶剂使用、有限空间作业行业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此为准).doc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粉尘涉爆、有机溶剂使用、有限空间作业行业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doc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2019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