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5151]高州市挂榜名苑公租房小区(二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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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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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高州市挂榜名苑公租房小区(二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G2020-515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高州市挂榜名苑公租房小区(二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G2020-515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天伟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深圳市潮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精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高州市住房事务中心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高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
联系电话:13828609878 | |
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路57号建设银行4楼 |
附件: | 评标报告(隐名).pdf 1.评标报告(隐名).pdf 资格后审公示.pdf 2.资格后审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