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浙江分局浙江空管分局空管设施设备建设工程UPS供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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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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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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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浙江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浙江空管分局空管设施设备建设工程UPS供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浙江空管分局空管设施设备建设工程UPS供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A-BS05-DL-202016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浙江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4台300KVA在线式UPS、2台60KVA在线式UPS、1台30KVA在线式UPS,后备12V/单体蓄电池及系统所需配套所有UPS监控仪表仪器、安装和调试、培训和售后等一条龙服务。
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浙江空管分局空管设施设备建设工程UPS供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浙江空管分局空管设施设备建设工程UPS供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华东招标备字〔2020〕131号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0-11-20 至 2020-1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浙江空管分局空管设施设备建设工程UPS供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A-BS05-DL-202016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浙江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4台300KVA在线式UPS、2台60KVA在线式UPS、1台30KVA在线式UPS,后备12V/单体蓄电池及系统所需配套所有UPS监控仪表仪器、安装和调试、培训和售后等一条龙服务。
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浙江空管分局空管设施设备建设工程UPS供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浙江空管分局空管设施设备建设工程UPS供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华东招标备字〔2020〕131号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0-11-20 至 2020-11-23。
标段名称 | 浙江空管分局空管设施设备建设工程UPS供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上海玫跃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亨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协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综合总得分 | 97.30 | 88.50 | 78.30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史志国 | 周腾飞 | 王来宾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投标人业绩 | 福州空管供电改造项目、浦东THALES雷达站UPS更新项目 | 华东空管局终端管制中心UPS采购项目、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贵州分局UPS采购 | 中交一公局九永高速机电工程 |
投标报价(元) | 6,850,000.00 | 4,480,800.00 | 7,235,000.00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 | 2个月 |
评标情况 | 正常 | 正常 | 正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浙江分局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投诉受理部门: | 华东地区管理局 |
地址: | 上海虹桥机场内迎宾二路300号 |
电话: | 021-22322246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