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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北高中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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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XW200033-04ZG
1. 招标条件
南京圣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铁北高中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玄发改[2020]5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86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8600.00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铁北高中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南京圣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铁北高中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玄发改[2020]5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86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8600.00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铁北高中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东至恒嘉路,南至科创路、紧邻星河商业地产项目,西至言和路、北至红山支路、紧邻星河住宅项目。
        2.1.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52亩,建筑面积50903.88㎡,规划36个班,能容纳1800名学生。项目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为50903.88㎡,含教学楼,风雨操场,办公楼、宿舍楼(食堂)、体育中心,地上5-6层,一层地下室,本项目应用预制三板。
        2.1.3 合同估算价:30168.59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66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1月05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1年03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2年10月30日
        2.2质量要求:
        2.2.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所有施工图须按照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及发包方的要求进行设计,且设计质量达到规范要求,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及其他强制性审查,取得省级设计奖项。
        2.2.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3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器材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物资材料等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1(1)设计内容: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建安费中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人防设计、综合管线、基坑支护、室内装修、标识标牌、外立面装饰、道路、景观绿化、弱电、亮化、车位、太阳能、绿色建筑等以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并按要求通过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
        2.3.2(2)施工内容: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临时工程(含水电)、场地平整、试桩、试桩检测及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第三方工程检测、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门窗工程、暖通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约245万)、围墙(含临时)、配电房、门卫房、以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其他内容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包含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相关采购(材料、设备、服务)及后续方案、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文件、项目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3.3(3)物资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等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质保期的维保等。
        2.4本标段是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东至恒嘉路,南至科创路、紧邻星河商业地产项目,西至言和路、北至红山支路、紧邻星河住宅项目。
        2.1.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52亩,建筑面积50903.88㎡,规划36个班,能容纳1800名学生。项目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为50903.88㎡,含教学楼,风雨操场,办公楼、宿舍楼(食堂)、体育中心,地上5-6层,一层地下室,本项目应用预制三板。
        2.1.3 合同估算价:30168.59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66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1月05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1年03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2年10月30日
        2.2质量要求:
        2.2.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所有施工图须按照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及发包方的要求进行设计,且设计质量达到规范要求,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及其他强制性审查,取得省级设计奖项。
        2.2.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3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器材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物资材料等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1(1)设计内容: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建安费中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人防设计、综合管线、基坑支护、室内装修、标识标牌、外立面装饰、道路、景观绿化、弱电、亮化、车位、太阳能、绿色建筑等以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并按要求通过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
        2.3.2(2)施工内容: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临时工程(含水电)、场地平整、试桩、试桩检测及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第三方工程检测、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门窗工程、暖通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约245万)、围墙(含临时)、配电房、门卫房、以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其他内容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包含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相关采购(材料、设备、服务)及后续方案、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文件、项目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3.3(3)物资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等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质保期的维保等。
        2.4本标段是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东至恒嘉路,南至科创路、紧邻星河商业地产项目,西至言和路、北至红山支路、紧邻星河住宅项目。
        2.1.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52亩,建筑面积50903.88㎡,规划36个班,能容纳1800名学生。项目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为50903.88㎡,含教学楼,风雨操场,办公楼、宿舍楼(食堂)、体育中心,地上5-6层,一层地下室,本项目应用预制三板。
        2.1.3 合同估算价:30168.59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66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1月05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1年03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2年10月30日
        2.2质量要求:
        2.2.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所有施工图须按照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及发包方的要求进行设计,且设计质量达到规范要求,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及其他强制性审查,取得省级设计奖项。
        2.2.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3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器材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物资材料等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1(1)设计内容: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建安费中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人防设计、综合管线、基坑支护、室内装修、标识标牌、外立面装饰、道路、景观绿化、弱电、亮化、车位、太阳能、绿色建筑等以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并按要求通过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
        2.3.2(2)施工内容: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临时工程(含水电)、场地平整、试桩、试桩检测及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第三方工程检测、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门窗工程、暖通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约245万)、围墙(含临时)、配电房、门卫房、以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其他内容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包含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相关采购(材料、设备、服务)及后续方案、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文件、项目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3.3(3)物资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等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质保期的维保等。
        2.4本标段是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成员。
        3.1.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除设计项目外)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05月-2020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0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住宅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为准。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须提供加盖设计院出图章的图纸;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住宅除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为准。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须提供加盖设计院出图章的图纸;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兼得。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成员。
        3.1.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除设计项目外)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05月-2020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0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住宅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为准。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须提供加盖设计院出图章的图纸;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住宅除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为准。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须提供加盖设计院出图章的图纸;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兼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7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2712)。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2/21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如果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成员。
         5.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除设计项目外)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05月-2020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其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人员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0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住宅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为准。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须提供加盖设计院出图章的图纸;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住宅除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为准。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须提供加盖设计院出图章的图纸;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兼得。
        5.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住宅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为准。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须提供加盖设计院出图章的图纸;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住宅除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为准。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须提供加盖设计院出图章的图纸;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注: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兼得。
        5.5 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必须提供全部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和临时二级建造师投标。
        (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7)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提供网上打印件)。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如果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成员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1)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
        6.1、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在方法一、方法二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一种计算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为95%。
        评标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不因任何情形而改变。
        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6.2.1总体概述(1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工期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2设计管理方案(2分):
        ①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②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3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项目管理机构(2分)
        ①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②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③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④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⑤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⑥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⑦总图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注:
        1、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2、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全部满足得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6.4工程业绩(满分1分 )
        6.4.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1分)
        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打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备注:
        1)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如无法提供需要原件,将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字样及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5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带入
        7)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如果报价仍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排名靠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11月20日到2020年11月27日为止(具体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1月20日14时44分到 2020年11月27日14时44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开标要求: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和携带的证件要求: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圣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8号徐庄软件园研发一区4号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25-84795981
        电子邮件:chenjie@joci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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