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南高速公路永安北落地互通物流园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可研中介机构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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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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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本项目泉南高速公路永安北落地互通物流园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进行项目前期工作,采购人为三明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决定将本次公告的永安北落地互通物流园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编制(满足可研报告审批的所包含的各项编制文件)的中介服务事项通过询价采购选定中介机构。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 三明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永安北落地互通物流园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3.招标项目地址:永安北征管所出口处 ;
4.拟建工程投资额: 800 万元;
5.工程规模、结构类型:永安北征管所总面积23.73亩,目前可利用面积2000㎡,初期拟建一栋以物流服务、电商运营为主的写字办公楼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主建筑物层高约五至七层、占地面积约1000㎡(具体建筑规划以后期实际商议为主)。
6.是否国家、省或市重点工程项目: 否 。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
项目建议书、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编制(满足可研报告审批的所包含的各项编制文件)
三、中介服务取费最高控制价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中介服务取费最高控制价为 贰万 元。
评标方式为:最低价中标,最终中标价为项目包干价(若项目建设规模等发生调整需重新编制不另记取其他费用,总费用包含专家评审等费用)。
四、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1.有在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中介超市)备案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满足本项目的报建需要。
2.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中介机构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23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新市北路198号三明交通监控中心1605室,收件人:梁女士,邮编:365000,联系电话0598-8520886。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询价采购活动开标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20年 11月23日下午15时30分。
2.地点:三明市新市北路198号三明交通监控中心15楼会议室;
3.项目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三明管理分公司
电话:0598-8520961
七、其他约定
(一)中介服务费支付: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先行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经发改部门或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二)投标人需按照如下时间节点约定满足招标人要求,如超期履约每拖延一日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扣除。
编制时间:社会风险评估报告5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天内完成。(项目业主提供的资料对编制无决定性影响的,编制单位不得已任何理由拖延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 三明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永安北落地互通物流园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3.招标项目地址:永安北征管所出口处 ;
4.拟建工程投资额: 800 万元;
5.工程规模、结构类型:永安北征管所总面积23.73亩,目前可利用面积2000㎡,初期拟建一栋以物流服务、电商运营为主的写字办公楼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主建筑物层高约五至七层、占地面积约1000㎡(具体建筑规划以后期实际商议为主)。
6.是否国家、省或市重点工程项目: 否 。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
项目建议书、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编制(满足可研报告审批的所包含的各项编制文件)
三、中介服务取费最高控制价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中介服务取费最高控制价为 贰万 元。
评标方式为:最低价中标,最终中标价为项目包干价(若项目建设规模等发生调整需重新编制不另记取其他费用,总费用包含专家评审等费用)。
四、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1.有在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中介超市)备案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满足本项目的报建需要。
2.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中介机构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23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新市北路198号三明交通监控中心1605室,收件人:梁女士,邮编:365000,联系电话0598-8520886。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询价采购活动开标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20年 11月23日下午15时30分。
2.地点:三明市新市北路198号三明交通监控中心15楼会议室;
3.项目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三明管理分公司
电话:0598-8520961
七、其他约定
(一)中介服务费支付: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先行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经发改部门或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二)投标人需按照如下时间节点约定满足招标人要求,如超期履约每拖延一日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扣除。
编制时间:社会风险评估报告5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天内完成。(项目业主提供的资料对编制无决定性影响的,编制单位不得已任何理由拖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