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2020年高清智能社会面感知源系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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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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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 |||
5101042020000508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2020年高清智能社会面感知源系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镇华阳大道二段1栋3单元1层19/20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2020年高清智能社会面感知源系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成都市锦江区现有的高清智能社会面视频监控系统是前期按照成都市公安局统一建设的模式,以租赁的“天网”工程为主,基本实现了对锦江区主要街道、商贸中心、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覆盖,成为公安机关提升社会治安治理能力必备的技术手段,也是保障公共安全,打造智慧城市、平安社区的重要的数字新基建基础设施等。服务要求:把监控点位的视频码流解码并输出到电视墙或者大屏上使用,实现图像的重现,建成融合、开放的平台,结合当前锦江的智慧城市以及感知源建设的契机,对全区公共视频资源进行深度挖掘,优化已建设的公共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社会面防控全要素采集。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标准:本次锦江天网建设将以“圈、块、格、线、点”等科学布建理论为基础,引入犯罪地理学范畴“防卫空间”理论,合理运用各类前沿视频监控,开展智能化前端设备部署建设,构建“空中地面相结合,动态静态相配合”的空中、地面、动态、静态多张前端网络,多角度、分层次、全要素采集视频、图片基础数据,前端设备对图片数据进行结构化处理,实现对人、地、事物、组织的多维度信息采集,解决公安全方位防控需求。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王熙、郝静、谢焕武、邓玲、袁跃文(业主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5%×服务期限后下浮20%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73813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备案号:(2020)0142号,本项目共4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锦江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锦财发〔2019〕28 号)等相关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监督部门: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61609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64万元/年。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 ||
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莲桂南路6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万女士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01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